第A04版:法治综合

沪昨起全面实施 租房合同网签备案

2018年07月02日 A04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8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获悉,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 的通知》 的要求,昨天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根据《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 [2018] 1号)的相关规定,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期间,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提高为3000元。

  未来,上海将不断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平台功能,逐步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依托平台,逐步推进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充分保障住房租赁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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