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王慧君
本报讯 丈夫酒后驾车发生单车事故,为骗取保险理赔金,作为车辆被保险人的妻子替夫“顶包”。近日,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夫妻两人因犯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各处罚金1万元。
去年6月20日凌晨,刘浩与人聚餐饮酒后独自开车离去,在行至嘉定区浏翔公路、东陈路路口东时,不慎失控撞上路边隔离栏,发生单车事故。刘浩想到自己酒驾不能获得理赔,于是打电话叫来妻子崔平,由崔平谎称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最终骗得保险理赔金4万余元。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