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沪集中公布14起涉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07月17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65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用人单位自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昨天,市人社局公布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共14起,其中4起已判刑;3起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在上海颖灵家具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2016年8月29日,奉贤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报,反映位于金汇镇泰日社区墩头路906号的上海颖灵家具厂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接报后,奉贤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颖灵厂共拖欠15名劳动者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期间劳动报酬44万余元。颖灵厂法定代表人丛永祥隐匿不知去向。奉贤大队分别于2016年9月14日、19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鉴于颖灵厂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事实清楚,且公司法定代表人丛永祥处于隐匿失联状态,奉贤大队于2016年10月14日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奉贤公安机关。奉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丛永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今年4月24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丛永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宣告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记者注意到,这也是目前已宣判的4起案件中,获刑最高的一起。

  拖欠劳动报酬最高的“赵克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金额75万余元。据通报,今年2月,崇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崇明区中兴镇永南村的赵克权涉嫌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接报后,崇明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赵克权在中兴镇永南村与上海某蔬菜专业合作社签订《承包种植合同》,开展蔬菜种植和销售业务,共拖欠了41名劳动者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劳动报酬75万余元,崇明大队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赵克权,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崇明大队于2018年2月12日依法对赵克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赵克权逾期未履行。

  鉴于赵克权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事实清楚,且隐匿失联,崇明大队于今年3月7日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崇明公安机关。目前,发包方上海某蔬菜专业合作社先行垫付了劳动者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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