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人民出版社
【理论前沿】
我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创新及其意义
作者:胡加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
摘要: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制度先行”,以完善的制度对接国际最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规则,吸引世界各地经营者来此发展; 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创新先行”,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突破现有行政体制,创新市场准入机制,这其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在一定意义上,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的制度创新是在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投石问路、积累经验,而自由贸易港的设立则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意义对内体现在推动经济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 对外体现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向纵深发展,并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与重构。
公平视角下的欧盟航空碳排放税研究
作者:高志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
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公平具有多重意蕴,环境正义已经从传统国内分配正义发展到全球环境正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国际视野下碳排放权的分配应当坚持国内公平与国际公平并重,坚持实质公平优于形式公平,坚持社会公平重于经济公平。欧盟航空碳排放税的本质是碳关税,具有“总量交易”“分权治理”和“开放可控”的特征。欧盟航空碳排放税属于单边行为和新型贸易壁垒,违反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应在积极推动国际航空碳排放体系构建的同时适时开征碳税,尽快构建本国的碳交易市场。
【学术专论】
继承放弃行为辨析
作者:郭明瑞(山东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烟台大学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继承放弃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只能于继承开始后发生效力,于继承开始前可任意撤回; 但于继承开始后未主张继承的,视为放弃继承。放弃继承行为不能附条件和期限。继承人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行为无效。但放弃继承之继承人的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因现行法未规定继承协议,对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订立的或者继承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义务履行和遗产归属的协议是否有效,应依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处理。继承协议与继承放弃不同,在继承法修订中应对继承协议予以规定。在遗产分割协议中某继承人放弃遗产的,不属于放弃继承而属于放弃遗产。遗产分割协议于继承开始前达成的,以被继承人死亡为法定生效条件。
【司法改革】
中国司改上海样本成效实证评估(上)
作 者:上海司法改革成效评估的实证研究重大课题组
内容摘要:上海法院司改值得进一步完善之处包括:上下级法院和横向法院之间的员额更科学合理配置; 原来的法官因员额所限而暂时未入额者需要妥善安置; 审判辅助人员的人才队伍建设应设定更合理预期; 司法责任制与法律监督的平衡点还可以进一步厘清; 司改的制度执行力在未来改革中有待加强; 部分法官的综合素养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 部分指标得分与上海司改满意度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 法官的合法权益保护尤其人身权益保障机制有待健全。上海检察司改总体上按照“组织—职权—监督—责任”的路径进行,首先健全检察人员管理与办案组织设置,在此基础上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优化内外部监督制约,进而完善司法责任追究与豁免。改革试点的推进思路是“围绕主轴,层次推进,各有侧重”。完善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主要涉及检察人员管理、检察办案组织建设、办案职责权限设置、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司法办案监督制约等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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