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媒体方兴未艾的当下,一篇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文章,一个受众人关注的公号,背后都可能涉及巨大的利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于是乎,一众“文人”斯文扫地。窃书都不算偷,洗稿又怎能算抄袭呢?
正如本期“律师圆桌”中议论的那样,洗稿作为一种“高级抄袭”,其发现和判别的难度比普通抄袭要大得多。卑鄙,于是成了卑鄙者的通行证。
近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对洗稿进行打击。再怎么洗,抄袭终归是抄袭。
而卑鄙,终将成为卑鄙者的墓志铭。
陈宏光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