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声音

浦东法院发布“意见”

加强金融审判与监管有效衔接

2018年07月24日 A02 :综合·声音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28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治国

  本报讯 金融审判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服务和保障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结合相关审判实践,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有效衔接的意见》。此举是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维护金融安全,保障金融改革,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更好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

  意见表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审判导向,积极与监管机构开展合作,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引导规范金融交易,服务保障金融改革。要依法支持金融监管,依法审理涉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各类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增强金融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

  意见要求,要准确甄别法律关系,准确认定金融交易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对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实现法院裁判结果与金融监管政策导向的有机衔接,避免以金融创新为名规避金融监管、掩盖金融风险。意见要求正确适用法律规则,精心审理涉“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案件,认真研究国际金融规则,遵循金融规律,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意见强调,探索专家审判制度,以高水平的金融审判,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及示范价值的裁判准则; 推进金融专项审判,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促进金融纠纷依法、公正、高效解决,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要提升审判信息化水平,为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形成金融法治宣传及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合力; 共建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研判,适时发送司法建议及审判白皮书,共同引导金融市场规范化建设。

  浦东法院金融审判庭王鑫庭长介绍,金融庭自成立以来,注重和包括金融监管在内的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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