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进口博览会发布禁止清单

2018年07月27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280

  禁止清单四大项

  ●动植物病原体,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物尸体以及土壤

  ●来自日本福岛县、群马县等10个地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

  ●纳入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旧服装

  ●危险化学品等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倒计时100天来临之际,记者获悉中国海关为进口博览会量体贴身打造了通关指引,其中包括《海关支持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和《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 等为境外参展商提供详细指引,并且上述指引已于今年6月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目前,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2800多家企业确认参加进口博览会,预计到会国内外采购商将超过15万人。据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何晓睿介绍,海关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实现进口博览会信息一次备案,为进口博览会提供展品备案、展品通关、展中监管、展品核销等全流程服务。其中,授权行政审批方面,“便利措施”中指出,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一律授权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

  据《海关支持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 介绍,办展方将统一提供税款总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对进口博览会期间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办理税款总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证明函》 和《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为了把好进口博览会入口关,《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也已于今年6月对外发布,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如,动植物病原体,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物尸体以及土壤; 来自日本福岛县、群马县等10个地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 以及纳入禁止进口目录的旧机电产品、旧服装,危险化学品等,禁止展览和销售。

  此外,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还发布了《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限制清单明确,有检疫准入要求但未获准入的食品、农产品,经风险评估没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允许参展。进口博览会期间品尝、散发的预包装食品,在境外参展商作出统一标识的情况下,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对免于加贴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应在展览品旁以中文注明品名、保质期、禁忌、食用(使用)方法等事项。

  同时,进口博览会还对参展人员给予了一定的人文关怀。其中,对进口博览会参会代表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凭医生处方或者医院的有关证明,准予入境。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对入境参展用的特殊物品(生物制品),由上海海关通过特殊物品审批系统自动核对产品信息完成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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