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主笔闲话

对“老赖”严惩的前提是依法

2018年08月06日 B01 :律师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72

  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一名学子因为父亲是“老赖”,考上北京一知名大学却差点被拒之门外,直到父亲与法院联系还清欠款才获得录取,一时引发公众的热议。

  但媒体跟进调查后,发现事件的前因后果并非人们理解的“老赖子女不能上大学”。

  事实上,对于“老赖”应予以严惩可谓全社会的共识,但严惩的前提是“依法”。

  那么“老赖”的子女究竟能否上大学呢?其实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就清楚了。

  我国 《高等教育法》 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中则明确:“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其中涉及子女的仅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可见,对“老赖”的消费限制主要针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子女上公办大学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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