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扰民鸽”欲走还留 抓不到非拒执理由

2018年08月07日 A05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79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孙弢 康怀琳

  成群的鸽子整天在小区里飞进飞出,粪便羽毛让周遭的邻居不堪其扰,好不容易在3年前通过执行赶走了这些鸽子,今春又“去而复返”了。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案子开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最终将鸽子抓走,还了小区一片安宁。

  今年仲春的一天上午,正在例行每周五接待的执行法官发现接待室门口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立即将老人带入接待室询问情况。

  原来,这位居住在闵行区七宝镇青年路京都小区的王老伯,三年前曾因为邻居在一楼天井内养了两百多只鸽子而困扰。鸽子每天飞进飞出,不仅产生噪音扰邻,还产生大量粪便和羽毛,周边居民衣服不敢晒、窗户不敢开,生活苦不堪言。王老伯一家更是深受其害,老两口的肺病还因为鸽子羽毛飘散加重了。

  为维护自身权益,王老伯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十日内拆除搭建在天井内的鸽棚。经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的判决。

  可是今年3月初,鸽子居然去而复返了!老人协商解决不成,无奈再次前往法院寻求帮助。听完王老伯的陈述后,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又赴当事人居住的小区勘察核实,确认鸽子扰邻确实存在后,执行法官电话责令被执行人前往法院说明情况。

  被执行人在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家中的鸽子不是他故意放养的,而是他在外地养的鸽子飞回来的。法院判决他不能在家养鸽子,所以最近他在南汇租了一间民房,在那儿放养鸽子,一周就回来一两次。

  听完被执行人的陈述,执行法官要求其带走家中的鸽子,并看护好外地放养的鸽子,不要让其再次飞回来扰邻,被执行人予以认可。

  可仅仅一周后,执行法官再次见到王老伯,“鸽子还在呢,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承诺。”

  鉴于被执行人出尔反尔,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表示鸽子虽然在家中,但是他抓不到,也就无法带走。

  面对被执行人的狡辩,执行法官严厉告诫:鸽子抓不到不是拒不履行的理由。法院责令他七日内抓走鸽子,保证不再飞回来,否则将对其采取罚款和拘留等执行惩戒措施。

  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加上惩戒措施的威慑,被执行人最终将鸽子抓走,还小区一片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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