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卫锋
7月27日,上海的最高气温高达37度。当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薛春到达长宁区一处办公楼时,身上的制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薛法官和法警的出现,让正在此处办公的唐某一时慌了神。他是山东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为拒不履行400多万元欠款而被列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几天前,唐某居然耍起“掩耳盗铃”的伎俩,把薛法官的电话拉进了手机黑名单……
原来,因两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上海晋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强公司)曾两次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浦东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应分期向晋强公司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400余万元。
调解协议生效后,某科技公司却迟迟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导致两份调解书成一纸空文。晋强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案后,承办法官薛春第一时间将某科技公司拉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同时,积极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薛法官还向唐某送达传票,通知他在7月13日到庭谈话。
谁知,唐某不但没有在指定日期到庭谈话。反而在知道自己的公司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把执行法官的电话拉入了手机黑名单,以此逃避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继续查找相关线索后发现,唐某并非没有能力履行这笔债务,他名下的多个账户均有大额资金往来记录。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薛法官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冻结了这些账户。
但这次唐某仍然无动于衷,薛法官于是另辟蹊径,与申请执行人充分沟通,动员其主动寻找唐某的行踪,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有着多年执行办案经验的薛法官知道,在许多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人常常在地理位置、经济往来等方面存在一些关联,很多案件是依靠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才办结的。
果然,7月27日中午,申请执行人向法官反馈,在长宁区一处办公楼发现了唐某的行踪。接到线索后,薛法官立即放下手头工作,顶着37度的高温,带领法警“火速”赶往现场,终于找到唐某,并将他带回法院谈话。
当薛法官责令唐某依法申报某科技公司的财产时,唐某仍然心存侥幸,在填写财产申报表时故意漏掉了一些有大额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鉴于唐某虚假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对他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当薛法官向唐某宣布拘留决定时,唐某对自己的愚蠢行为感到无比后悔,立即打电话通知公司财务人员,于当日傍晚5点将400余万元欠款全部转账至法院,案件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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