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中国

工信部: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保障公共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

2018年08月14日 A08 :法治中国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8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据工信部网站昨天消息,为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提高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工信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公众视频监控摄像头等重点物联网平台、移动应用商店等展开检查。

  据悉,此次安全检查以防攻击、防病毒、防入侵、防篡改、防泄密为重点,工信部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检查,认清风险现状,排查漏洞隐患,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问题,强化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责任落实,全面提升行业网络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公共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

  检查对象为依法获得电信主管部门许可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营的网络和系统。重点是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基础设施、用户信息和网络数据收集、集中存储与处理的系统、企业门户网站和计费系统、域名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移动应用商店、移动应用程序及后台系统、公共云服务平台、公众无线局域网、公众视频监控摄像头等重点物联网平台、网约车信息服务平台、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

  工信部要求,各地电信主管部门、网络运行单位应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机构、队伍和工作经费,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举一反三,健全网络安全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定期巡查、整改核验、考核问责,以检查为契机,不断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专业检测机构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安全漏洞和安全风险,要现场告知网络运行单位,并指导其防范整改。抽查发现的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电信主管部门可通过《网络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 等形式书面向网络运行单位通报,督促其限期整改。网络运行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风险进行深入整改,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及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问题整改和问责情况。

  此外,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强化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中央网信办要求,坚持跨部门、跨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应由当地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其他部门对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应当会同电信主管部门进行,加强协同沟通,提倡开展联合检查,避免交叉重复,基础电信企业向非电信主管部门提供网络安全相关资料和数据的,应征得当地通信管理局同意,或由通信管理局统一协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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