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推动我国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的首个系统性规范文件。《意见》 提出,裁判文书要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和讲究文理,并从审查判断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说理要求。
对于法院裁判,人们首先关注的当然是结果。但在结果之外,法院还须释法说理,因为这正是判决权威性的体现。
以往一些引发公众关注乃至质疑的判决,往往在释法说理方面有所欠缺,甚至引发外界的误读和误解,损害了法院的形象。
“司法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就是呈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载体。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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