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施坚轩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郑州、西安、兰州及乌鲁木齐铁检分院发挥区位优势,于8月27日签署了 《关于深化协作配合,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维护中欧班列安全畅通的工作意见》。
2013年秋,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从顶层设计到项目落实,“一带一路”在建设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迄今五周年,已取得骄人成绩。如中欧班列,是往来于中国与欧洲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班列,被称为“一带一路”上的“钢铁驼队”,截至8月26日,累计开行数量已达10000列,到达欧洲15个国家43个城市,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截至2018年6月,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50万亿美元,并为当地创造20多万个就业岗位和20多亿美元税收。我国对外投资,成为拉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的重要引擎。
27日签署的《意见》,主要分为办案协作、检企共建、经验交流、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五大方面,提出15条具体工作措施,为今后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提供了具体抓手。
意见提出,要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维护保障中欧班列安全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严厉打击涉中欧班列暴恐等各类刑事犯罪; 持续推动解决中欧班列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等。意见还提出,推动检企共建,加强知产保护,服务“一带一路”铁路企业堵漏建制; 坚持取长补短,共享先进经验,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完善机制,研判前沿问题,提升“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水平; 定期相互交流,加强队伍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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