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综合·社会

网络订餐平台遇诈骗“新套路”

2018年09月10日 A04 :综合·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121

  □见习记者 王川  法治报通讯员 姚彦静

  近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刷单案又出“新套路”,犯罪分子通过上千笔虚假订单,以外卖员未接单导致顾客申请退款为由,骗取网络订餐平台10万余元的物流赔付。目前,犯罪嫌疑人路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捕。

  利用平台漏洞自买自卖骗取物流赔付

  路某是炸鸡小吃店的老板,在提供外卖服务时偶然发现订餐平台存在漏洞,在订餐高峰的时候,若选择骑手接单配送服务,外卖订单会出现40多分钟后还没有骑手接单,导致超出规定时间被顾客取消订单申请退款的情况。而此时若卖家已将顾客的订餐做好,便可以在网上向订餐平台申请物流索赔,订餐平台则会将订餐的总金额退赔给店家。发现这一漏洞之后,路某动起了歪脑筋:用自己的手机账号装作顾客下单自己店铺的食品,在一段时间后撤销订单,然后再以外卖员没有按时接单为由申请退赔,岂不是可以空手套白狼?

  起初,路某只是通过这种方法赚点零花钱,久而久之,他发现刷单比老老实实做生意更赚钱,便开始琢磨着怎样扩大自己的刷单“业务”。他借用自己和家人的证件办理了多个虚假营业执照,在网络订餐平台注册了“爱可奇汉堡”、“超凡炸鸡啤酒屋”等十余家店铺,然后开始了疯狂的自买自卖刷单行为。

  由于使用一部手机一个账号重复多次下单很容易被平台监控发现,为此,路某买了近10个百元左右的便宜手机,专门用来刷单,又购得大量手机号码每周定期更换。靠着不同的手机不同的号码在多家餐厅下单,这样瞒天过海骗取多笔物流赔付,即使是平台监控也很难马上查到其中的问题。

  千笔订单牟利10万余元

  2018年5月,该网络订餐平台发现路某名下的炸鸡店存在异常,通过关联该商户绑定的外卖电话,发现该手机号曾于同一天在四家不同商户一同使用并因为同样的刷取物流赔付情况被判罚。后通过登录号查询登录历史和关联银行卡的绑定信息发现,有30余家相关店铺出现因刷取物流赔付被系统判罚的情况,使平台经营蒙受损失。

  日积月累,靠着每笔百元左右的订单赔偿,路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下单了1000余笔虚假订单,根据目前被害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初步估计路某获利人民币10万余元。经普陀警方侦查,路某共上线32家店铺,其中只有2家是实体店。

  接受检察官讯问时,路某坦白:“最开始使用的是团队配送服务,只有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才会出现可以赔偿的情况,不适合刷赔付款。后来发现平台旗下的个人配送是由聘用的骑手接单,高峰期常常出现一个小时也没人接单的情况,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

  普陀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其购买的多个手机号,采用在自己经营的多个店铺内订餐并取消,骗取网络订餐平台物流赔付,获利数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综合·社会 A04 网络订餐平台遇诈骗“新套路” 2018-09-10 2 2018年09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