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上海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公布

探索建立师德荣誉等级制

2018年09月11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47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昨天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当天,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正式公布。《实施意见》 作为本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指出重点要探索建立师德荣誉等级制,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实施意见》 提出,要坚持将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强化师德师风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首要前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探索建立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考核机制,使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重点抓实教师党支部建设、出台师德专业素养标准及核心指标体系、完善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工作、探索建立教师师德荣誉等级制度等。

  文件指出,要制定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倡导教师义务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倡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坚持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深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要完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机构教师配置标准,加大编制统筹力度。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动态调整特级校长、特级教师评聘比例,促进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流动。出台基于高校分类管理的教师配置标准,鼓励高校建立教师动态配置机制。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提升学校发展与职称评审匹配度。

  同时,《意见》还明确,要建立健全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建立适应本市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深入开展上海市教育功臣等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师道尊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加强党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确保教师待遇稳定增长。强化督导评估,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区、各高校教育综合督政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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