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通讯类天线产品获国际贸易“通行证”

2018年09月25日 A03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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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定

  本报讯 日前,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世界海关组织总部传来最新消息:中国海关的提案“为通讯类天线产品确认国际统一的产品归类属性”最终以33:4的压倒性优势顺利通过。这是中国海关归类专家运用国际贸易规则,为民族企业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争取世界海关“通行证”的成功案例。这意味着包括华为公司等在内的一批以通讯类天线为主打出口产品的高新技术民族企业,今后可以告别因为各国海关归类认识不一致而导致的进出口通关困扰。

  通讯类天线产品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的优势产品之一。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华为天线类产品由于没有世界海关统一认可的归类编码,而各国海关又存在归类认识差异,因此在有些国家海关申报时就会遭遇通关瓶颈,需要企业费时费力地逐个去协调解释。

  今年年初,华为公司来到上海海关归类分中心寻求海关技术支持。作为海关总署分管机电类商品的归类外脑机构,上海海关归类分中心经过专业研究分析,认为华为公司的天线类产品应该归入企业主张的“通讯产品的零件”项下。上海海关归类分中心决定将此作为中国海关的归类议题上报世界海关组织的协调制度归类技术委员会,让这一产品在国际范围内拥有统一的归类属性,从而让企业出口无忧。

  9月13日-28日,世界海关组织的协调制度归类技术委员会第62次会议召开。为确保华为天线类产品的归类议题顺利通过,海关总署和上海海关归类分中心组成的工作团队连夜整理材料,商讨说服世界海关组织各国代表的办法,在大会上结合材料据理力争,在会议间隙团队成员分别与主要成员国的代表进行反复沟通游说,争取尽可能多的代表支持。9月21日,世界海关组织通过了中国海关为通讯类天线确认归类编码的建议,让通讯类天线产品取得了世界海关组织认可的国际贸易“通行证”。下一步,中国海关还将在此基础上,为通讯类天线产品争取“身份证”,即设立专属的商品编码。

  在解决华为通讯类天线产品归类问题的同时,我国大疆公司的精灵系列无人机也因为其跨界的设计和超前的理念在各国海关执法过程中产生争议,而被欧盟提交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进行讨论。这是一个“会飞的摄像机”还是一个“带摄像机的飞行器”?看似一个简单有趣的主观认定问题实际上也内含了大量经济利益、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方面的争端。大疆公司也派员到会现场演示产品,就技术问题作了详尽的现场答疑。通过艰难的讨论,该商品最终如愿归入摄像机的品目项下,部分扫除了目前此类商品进入欧洲市场的一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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