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移风易俗

2018年09月28日 A02 :法治重点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3281

  社区平安志愿者在宣传“禁燃令”

  居民主动上交家中留存的烟花爆竹

  准备销毁的烟花爆竹 本版摄影 记者 王湧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但有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各地百姓燃放烟花爆竹图个热闹、求个喜庆,是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千年以降,莫不如是。在许多人的记忆中,喜庆时也常有硫磺和火光。1994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通过限制部分重要地区的燃放,统一烟花爆竹的采购和销售,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对减少节日期间消防安全隐患起到了明显作用,维护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日与月与,荏苒代谢。20多年过去了,上海人口密度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社会治理逐步走向精细化,消防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愈发得到重视。2015年,上海通过修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扩大禁放领域,规范销售、仓储和燃放行为,用法治守住了烟花爆竹安全关,为新时代以法治促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实例。正如网友所说的,2016年之后,又多了一条喜欢“魔都”的理由。

  提炼春节真正的内涵

  “《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件,其实上一届整个5年,很多人大代表在关注环保问题,因此禁燃的提出也就顺理成章了。”作为“禁燃”建议提出的第一人,市人大代表厉明坦言,“禁燃令”曾经受到过争议。“有不少市民说,禁燃剥夺了他们过年的乐趣,没了鞭炮,没了年味。”

  厉明回忆起当时提出该建议时的初衷:“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有着千年历史,但那是农耕时代的产物。此建议在传统习俗与现代生活方式上产生了冲突。”据了解,近年来,全国各地和上海市都时有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同时,伴随着城市大气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2013年,厉明在人代会上提交代表建议,建议在中环内禁燃。2014年,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厉明等138位代表又联名倡议:春节期间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翌年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金永红等58位代表再提议案,建议用更严立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当“禁燃令”正式通过的时候,禁燃范围扩大到了外环线以内,这令厉明感到非常欣喜:“由此可见,上海禁燃的决心很大。”

  对于过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否会丧失年味这一问题,厉明认为,民俗是会随着时代而改变的。“时代一直在进步,我们也不断在创造新的民俗。”厉明认为,我们要保护传统节日习俗,但不是一味照搬旧俗,而是要提炼春节真正的内涵。在厉明看来,对中国人来说,春节最大的意义在于与家人团圆,它代表着“回家”。

  凝聚民意 科学立法

  提起《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的过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感慨很深。“这部《条例》 的修订,从审议前的解读开始就备受关注,立法采用了两审两表决的方式,审议过程中各种观点都有。”丁伟认为,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国人大明确烟花爆竹是地方事务,因此在该《条例》 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制的创新。

  由于上海是超大型城市,出于城市安全、环境保护的需要,都有必要扩大禁燃范围。“新《条例》 在1994年原有《条例》 的基础上扩大了禁燃范围,是实质性制度改变,从内环以内改成外环以内,尽管调整范围只是一字之别,但影响却是大大不同。”丁伟表示,作为时年年度立法预备项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问题较多,特别是对于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的要求,为立法决策带来巨大难度。

  为做好《条例》成熟度的研判工作,人代会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内司委)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办及公安(消防)等起草部门主动沟通、密切沟通。就58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修改《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内司委进一步研究了修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会同代表研究调研方案,邀请相关市人大代表、专家参与立法调研组。

  《条例》 自“预转正”后,市人大全面听取各界意见。采取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市和区县人大代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政府部门、部分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一线执法单位、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律师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一份细致的调查问卷在全体市人大代表、部分区县人大代表面前展开,将人民意见化为直观的调查数据。最终回收有效问卷1368份,其中市人大代表455份,区县人大代表913份,形成了数据比较翔实的问卷调查报告。为让《条例》 能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执行,避免法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以立法审议意见形式,要求政府部门认真总结全市加强烟花爆竹从严管理的做法经验,推动明确公安部门日常巡查机制和重大节假日执法机制、配备相应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督等内容,确保通过严格执法保证法规落地,切实提高法规的威慑力。

  2015年12月30出台的正式《条例》 从过去只注重燃放环节,覆盖到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各环节,形成了闭环。基于立法的合理性、科学性,消除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可能性。

  “禁燃令”抓住执法这一“牛鼻子”

  “《条例》 在立法过程中,许多人大代表提出了很多问题,最担忧执法是否准备好了。”丁伟回忆说,正是公安消防部门拿出了一整套执法工作方案,打消了代表们的顾虑,也对《条例》 有了更多期待。

  最严“禁燃令”让上海以一种充满正能量的方式引起全国瞩目。《条例》 于2016年1月1日出台施行后,为打响执法第一战,上海启动了有史以来最严的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模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靖认为,《条例》 的执行效果,体现了上海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是依法治市的成功案例。《条例》 公布后,市委市府办公厅联合发了实施意见。“对实施意见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认真落实是法规取得成功的关键。”陈靖以“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这条举例:《条例》 实施当年的除夕晚上,有一位人户分离女士,她的身份证在徐汇区,但在青浦买了房。她购买烟花爆竹时保证只在外环线燃放。青浦区立即将此信息通报给了相关区,2个小时后,徐汇区发现该市民将烟花爆竹带到了位于徐汇的娘家,执法人员立即上门将烟花爆竹收缴了。

  本市以最严标准抓好源头。通过采取停止向外省市采购烟花爆竹、严格审批外环以外临时销售点、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等措施,全市烟花爆竹市场投放总量限制为上一年度的十分之一,流向得到有效控制。全市还成立41个联合工作组,深入开展滚动摸排、堵源截流、侦查经营等工作,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995起,刑事拘留66人,行政拘留201人,罚款276万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9万余箱。据了解,《条例》 施行后1分31秒,本市就开出第一张行政处罚单。小年夜至年初六期间,公安部门每日投入约2万名警力。在除夕和年初四两个重点时间段,全市4.3万警力全警上岗。全市30万平安志愿者与公安民警、消防官兵混合编组,实施现场监护、巡查检查。春节期间,绿化市容部门每天统计外环线以外的烟花爆竹纸屑数量,若外环内发现烟花爆竹纸屑,则要登记发现地门牌号,便于倒查。卫计委则报告因烟花爆竹受伤情况。市安监局充分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督导检查。

  猴年春节长假期间,上海外环以内区域基本实现烟花爆竹无燃放,外环以外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明显减少。直到时年2月中旬,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为零。同时,空气数据持续转好。空气质量监测显示,猴年除夕夜至年初一凌晨,外环内区域PM2.5浓度明显低于外环区域;年初四晚至年初五凌晨“放爆竹、迎财神”时段中,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等水平。随之爆竹垃圾骤减。环卫部门数据显示,除夕夜、年初五凌晨共清除烟花爆竹垃圾62.1吨,相比去年减少八成以上,且全部位于外环线以外。猴年春节期间,上海全市180个回收点累计接受市民主动上交的烟花爆竹1500余箱。

  天蓝了,空气好了,地面整洁了,每一位上海市民都是受益者。现在到了《条例》 修订实施后的第三个年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进一步从严从紧,除《条例》 明文规定的外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外,外环线以外各区在之前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逐步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等地区设为禁放场所,进一步探索消除火灾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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