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牛贝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杨某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案。值得注意的是,本案首次在行政类案件中试用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从立案到审理到裁判,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的审判全流程“智能化”,实现审判工作的全程电子数据留痕,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据了解,三中院在原告递交材料后即进行了电子扫描,形成电子卷宗。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则首次通过上海法院网的当事人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材料。合议庭在收到双方案件材料后,经初步研判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遂尝试用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行“智能化”办案。
审理过程中,智能辅助系统自动抓取案件信息归纳要点,并根据案件事实及时提供同类案件及相关法律规定索引协助法官进行审查。
庭审现场,当事人的陈述意见通过语音转化系统,直接形成文字显示在庭审笔录上,而所有的案件信息均通过系统直接呈现在电脑上,帮助法官随时提取关键信息。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还会在案件信息全部存储的基础上,根据裁判需求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样式,法官仅需略作修改即可生成正式文书,实现案件审理的高效化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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