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冯曦慧
本报讯“我输了钱,所以伪造了这张存单来骗老婆。”日前,一起由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伪造金融票证案在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中年男子时某羞愧地垂着头,而他的妻子小彭站在庭外,脸上满是无奈和失落。
今年年初,小彭手持一张10万元的大额存单来到某银行,要求提前兑付。柜员接过存单后,感到存单有问题。柜员将存单放入识别仪中进行鉴定,并叫来值班主管,经再三确认,发现存单是假的,当即报警。民警赶到时,小彭表示不知道这张存单是假的。“存单”是丈夫时某2017年6月份给她的。近日,小彭得知老家的公公身体不好,急需用钱看病。小彭一时间凑不出太多现金,就想到了丈夫曾交给她的一张存单。
小彭回忆,他们夫妻俩来上海打拼,时某做保安,小彭做钟点工,省吃俭用几年,攒下10万元。去年6月,时某将这笔积蓄办理了定期存款,并把存单交给小彭保管。虽然存款还没到期,但小彭打算先把钱取出来应急。小彭想不明白,辛辛苦苦存下来的钱怎么就没有了呢?
原来,时某这几年迷上了电子赌博机,手头没钱了,他就偷偷从积蓄里拿,10万元被输了个精光。为避免小彭发现,时某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了制作假票证的人,花400块伪造了一张10万元的存单。时某本想等“回本”时告诉小彭真相。可公公突然病倒,小彭情急之下提前动用了这笔“存款”。案发后,时某在小彭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时某让他人为自己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月26日,时某被长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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