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沪46家部门联手 共同破解“执行难”

2018年10月19日 A01 :头版 稿件来源:本报讯

本文字数:1131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高远

  本报讯“2017年以来至2018年8月,上海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4162例,屏蔽38467例。”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表示。昨天下午,上海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会议回顾了上海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去年6月,上海高院、上海市发改委等46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 明确了涉及40多个部门共76项具体惩戒措施,如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购买房产,取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出境旅游,高价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限制。去年年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与上海高院签订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座谈会纪要》,通过市规土局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据介绍,为规范运行失信名单制度,切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海高院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建立了对失信名单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审核纠错机制,在确保本市三级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基础上,对符合撤销、屏蔽条件的失信名单,及时依法予以撤销、屏蔽。

  基于纳入失信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仅2018年以来,约2.53万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外,上海高院辐射失信名单影响,积极商请各相关部门,将自身业务系统接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从平台中获取法院提供的失信数据并嵌入业务系统,开展相关领域的信用惩戒。

  目前,上海市工商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土地交易中心、市经信委等单位已将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嵌入各自业务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司高管、购置不动产、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开发、购买新能源车等方面,已经实现系统限制。

  据统计,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于今年年初开始系统上线失信惩戒后已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近430余人次,上海市工商局则对6600余人次担任公司高管等申请作了拦截,上海市经信委对350余人次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了限制。

  一年来,上海高院推动执行协作从“线下”向“线上”发展,陆续与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市社保中心等建立对公积金、社保缴纳信息的网上查询,与银监局等推进在沪各商业银行及外资法人银行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的网上查控,与上海市公安局等协同推进对被执行人车辆的网上查控。同时还不断拓展深化协作内容,与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建立了涉长期查封未处置房地产的信息共享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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