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全面深化改革已经逐步走向更深的阶段,回望过去,在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海作为全国司法改革的领头羊,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在全国率先试点法官员额制,在法官员额制顺利推广的今天,殊不知上海法院作为改革的破冰船,在前路之迷茫、之艰辛中开辟一条新路要面临数不清的艰难险阻,有无数党员先锋在改革之路中发挥了领导大局的作用,是他们的责任与精神汇聚成司法改革的强大支持。
今天,我要介绍一位改革的领导先锋、为改革鞠躬尽瘁的好法官——邹碧华。
2014年12月10日,因为突发心脏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
然而,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敢当司法改革“燃灯者”的法治信仰却鼓舞着法律人,他的精神与信念永不凋零。
作为上海法官的杰出代表,他既是上海法律人的骄傲,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党的十九大献礼的影片《邹碧华》,又让更多的人更清晰更直观地了解到邹碧华同志的感人事迹,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学习、宣传、弘扬邹碧华精神的重要成果。我们纪念与缅怀邹碧华同志,而更重要的是将邹碧华同志的敬业精神传承下去,为更艰难的司法改革注入源源不断的信念支撑。
作为司法改革之路的“燃灯者”,前路艰难而又义无反顾,靠着的就是勇于担当的精神。
司法改革不是简简单单的设计蓝图,而是改变现状去规划更完善的未来。而现状的改变又不得不涉及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不可否认现有的司法体制存在诸多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它们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去一步一步的改变它,靠的不仅仅是一个完美的规划蓝图,更是一种勇于担当不怕“背锅”的精神,有勇有谋才能担负起改革重任。
为了实现员额制控制在33%的改革目标,邹碧华必须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他说:“当然是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求便利,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一个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
在邹碧华的表述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的偏袒与不公,他将法律人的公平精神注入自己的工作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有信仰的法律人和一个敬业的法律人。
法学是日新月异的社会科学,法律人必须具有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邹碧华是一位学者型法官,他将法官处理案件的实践经验与法学理论知识融会贯通,《要件审判九步法》就是其代表作,以“固定权利请求——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诉讼主体的检索——争点整理——要件事实证明——事实认定——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这九步作为法官判案的思路,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不认同这个观点,逻辑是工具,经验是判断,更好地运用工具才能为判断提供更加清晰的思路,邹碧华的九步法,就是为法官提供更加清晰的思路,有了好的思路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除了编写审判书籍,邹碧华还积极学习各种知识,他的朋友何帆法官曾经说过,邹碧华除了学习法律知识,更是阅读大量书籍,《大数据时代》《定位》等信息化和管理化的书籍都是他推荐给何帆的。面对不断进步变化的时代,研究未来趋势,掌握发展动向,法律人要开拓眼界,因为法学解决的是社会矛盾,社会的变化与我们息息相关。
法律人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人要有一颗同理心。“燃灯者”不仅点亮了改革之路,更是点亮了人心。邹碧华一改法官给人带来的疏离感,我浏览了许多邹碧华的相片,目光坚定的同时带着一丝柔和,我想他的身上带着某种人格魅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将法治与德治的精神诠释得非常深刻。
在长宁法院,邹碧华为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的办案空间,在立案大厅,他也为当事人提供了独立的隔间。相对隐私的空间,让人们感到尊重,虽然这仅仅是一件小事,但正是这样的同理心,才会让邹碧华赢得大家的尊重。
因此,在邹碧华22年的法律生涯中,无不体现这种同理心,在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工作时,邹碧华指导相关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近20起社保基金系列民事案件。在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他提出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为上海老百姓追回、保全了上百亿元。真正的法律人不仅仅要精通专业知识,在复杂的社会中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更是不易,邹碧华做到了,而让我们沉痛的是这样的好法官竟然离我们而去。
逝者已去,我们缅怀过去,又突然顿悟,在司法改革之路中其实还有无数的无名英雄。他们敬业又高尚,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当改革进入攻坚区、深水区,我们也需要这些为之付出的英雄,致敬英雄,树立信念,争当先锋,才会是改革希望之所在。
引用《旧唐书》的“但立直标,终无曲影”。崇尚英雄才会诞生英雄,争做英雄才会英雄辈出。
三等奖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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