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深夜“扫货”还安家“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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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在盗窃得手后并没有逃跑,而是直接睡在了被盗窃的门店里,直到被主人抓个正着。最终,男子因盗窃罪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7年,王新立(化名)来沪务工,当年,因与某餐饮老板发生冲突,王新立叫来老乡将人打成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之后几年里,王新立又因猥亵妇女被数次行政拘留。

去年7月,王新立注意到几家门店正在停业整修,刘先生的麻辣烫店就是其中之一。这天深夜,王新立经过刘先生的门店时,发现店门是用木板钉钉住的,便用力将门缝拉大,钻了进去。借着月光,王新立在房间内翻到一部苹果手机。之后的两三天里,他先后偷走了耳机、拖鞋、脸盆等各类杂物。

胆大的王新立在偷盗之后竟直接在屋里住了下来,且一住就是四五天,直到后来房屋主人刘先生通过监控才发现王新立的所作所为,并于深夜上门将王新立抓住。

鉴于王新立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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