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观摩一起羁押必要性案件的公开审查会。经公开审查,最终金山检察院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鉴于谢某某犯罪数额不大,刚达到入罪标准,且系初犯,取证固证完毕,认罪悔罪态度好,并处于犯罪未遂状态。同时,由于其家庭困难,家有幼子,能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保证金,在本地有固定的住所,能够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收到申请后,金山检察院启动公开审查会,此次公开审查会由金山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银仙主持,并由第三方见证开展。
在现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承办人首先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此后分别由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承办人就案件证据固定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配合情况发表意见,区看守所管教民警介绍嫌疑人羁押期间表现并予以评判。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说明请求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理由及证明材料。最后,由案件评议员围绕案件事实、捕后情节变化、是否具备取保条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征询各方意见,各方就在押人员取保候审后的社会危险性程度等充分发表意见。
经人民参检员评议,认同了检察机关对被申请对象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经公开审查并研究,金山检察院决定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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