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怀疑“出老千”引发赌场“内讧”

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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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菁  实习生  栗思

一男子因在赌场上怀疑对方动手脚,便召集一帮“狐朋狗友”持械捅伤出老千的“赌友”,闯下了大祸。他和另外两名男子都被法院一审判处三年六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他们认为量刑过重,请求二审减轻量刑。前天,这起故意伤害案二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回顾

被疑“出老千”发生内讧

2017年10月30日晚,家住普陀区的男子朱某前往虹口区临平路一住宅开设的赌场内,和一帮人玩“德州扑克”。其间,朱某多次输牌,便怀疑有人在牌局中动手脚,当即通知王某、陈某等人,叫他们携带器械到赌场内“找场子”。

次日凌晨2时许,王某、陈某伙同其他十余人携带军刀、棍棒、电击棍、辣椒水等到场后,在房内喷辣椒水并对参赌人员实施殴打、电击等,被害人马某被刀划伤腹部,被害人岳某被殴打、电击受伤。朱某、王某、陈某等人逃逸。事后,朱某、王某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向被纠集到场人员派发好处费。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被害人马某身上一处重伤,多处轻伤,一处轻微伤。2017年12月26日,朱某、王某、陈某被民警抓获。

案发后,朱某等人向被害人马某赔偿共计人民币50万元,取得马某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朱某、王某、陈某与他人结伙,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判决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二审现场

被告人都为自己开脱罪责

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随后,王某、朱某也陆续上诉,表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请求减轻量刑。前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在前天的庭审现场上,朱某及其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出老千在先,朱某纠集人员的本意是恐吓对方而非伤害,且案发时身在隔壁房间,对案发现场的情况无法预见和阻止。同时,综合考虑朱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及时支付被害人医疗费用和赔偿等,应从轻量刑。

陈某及其辩护人则声称其是听随朱某的安排前往,并未发起召集行为,未持械殴打被害人,案发时不在案发所在的房间,也处于不知情状态,应当认定为从犯,从轻处罚。

相较于其他两位被告人和辩护人,王某在认罪的基础上,也觉得对自己量刑过重。王某阐明,自己并未亲自动手参与实施伤害行为,而且在此案之前,并无不良记录;此外,他也积极参与筹款,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再加上他患有高血压,需及时治疗,早日出狱恢复健康。

检察员则坚持认为,三人系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无主犯从犯之分,且他们所提及的“不在同一间”的空间位置并不能剔除其与犯罪行为的直接联系,不影响对其犯罪行为的认定;除此之外,案发现场属于赌博场所,再加上寻衅滋事,其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威胁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在前天庭审的旁听席上,坐着的是王某的两个姐姐。庭审结束后,当王某起身被法警押送离开法庭时,两个红了眼眶的姐姐对弟弟说,“家里挺好的,你自己多保重。”她们希望经过此事,弟弟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交朋友留个心眼,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

法庭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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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怀疑“出老千”引发赌场“内讧” 2019-01-16 2 2019年01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