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孩子骨折已获保险赔付幼儿园就不用赔偿了吗

本文字数:1611

  主持人语

本报维权热线栏目自开通以来,已经有很多读者咨询各种法律问题。在此,感谢大家对这个栏目的关注和踊跃提问。

现“上海法治报”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通道已开通,您可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在页面最下方留言处留下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

与此同时,我们还会将问题和答复刊登在以后几期的本版位置,请您留意查看。

□记者  徐荔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希望孩子健康安全地成长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但是何女士夫妇最近很心烦,他们的女儿在幼儿园受伤骨折,已认定责任方是幼儿园。然而,孩子骨折已经好几个月了,幼儿园方面迟迟没有提出任何赔偿措施。何女士一家一方面在赔偿问题上与幼儿园有分歧,另一方面,他们担心孩子骨折留下后遗症,不知该如何向幼儿园提出补偿等要求。

律师分析后认为,无论何女士一家是否购买商业保险得到赔付,都不能免除幼儿园的侵权赔偿责任。何女士有权利就孩子受到的伤害向幼儿园申请医疗费、护理费等为孩子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同时建议何女士为孩子进行伤残鉴定。

【事由】

何女士一家最近有点烦。他们悉心呵护的女儿日前在幼儿园摔倒,腿部骨折,已经认定责任方为幼儿园。女儿在家休养3个多月,终于能够下地走路,但走路时还有些跛。何女士一家很担心,不知孩子会恢复成什么样,是否会留下后遗症。

同时,事情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幼儿园方面迟迟没有提出任何赔偿措施。何女士一家曾为女儿买过一份商业保险,此次孩子受伤,该保险根据条款赔付了3000多元。可是当何女士一家向幼儿园提出医药费赔付的时候,幼儿园却回复表示医药费赔偿已经由保险公司赔付了,他们就不能再赔付了。何女士一家不解,商业保险是他们自己掏钱买的,和幼儿园应该赔偿的部分有关系吗?

此外,何女士一家还想向幼儿园提出误工费、陪护费等费用补偿。但在金额以及具体项目方面,何女士一家不知怎样才是合理合法,应由幼儿园承担的。

【分析】

何女士一家获得了商业保险赔偿后,是否还能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用呢?除了医药费外,误工费、陪护费等是否可以申请,幼儿园方面应否承担呢?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对此作了以下分析。

崔瑶律师认为,在确认何女士的女儿骨折是幼儿园责任的前提下,幼儿园应向何女士的女儿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何女士的女儿在幼儿园受伤骨折,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何女士当然有权向侵权责任法幼儿园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不过,关于何女士提到的误工费,崔瑶律师认为,法律上规定的误工费是受害人因受伤误工引起收入减少的费用,并非家属误工减少的收入。何女士咨询的问题中,受伤的是孩子,她尚未工作,不存在影响工作减少收入的情况,不建议何女士提出误工费的主张。

至于何女士疑惑的商业保险已赔付,幼儿园是否就不用赔偿的费用问题,崔瑶律师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因此,何女士一家为女儿购买的商业保险虽已赔付,但这笔保险赔付款并不能免除幼儿园的赔偿责任。

此外,何女士的女儿经过3个多月的恢复,走路仍有些跛的情况着实让人担心。崔瑶律师提出,与其一味担心不如交给专业人员来判断,她建议何女士一家向医疗机构详细了解孩子伤情。如经过诊疗确实会留下后遗症,建议何女士带孩子做伤残鉴定。崔瑶律师认为,倘若此次受伤真的会影响孩子今后走路,构成伤残等级,虽然不能恢复孩子的健康,但至少可以向幼儿园要求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减轻孩子今后的生活压力。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孩子骨折已获保险赔付幼儿园就不用赔偿了吗 2019-01-29 2 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