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2018年,是刘晓云履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第一年。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到全国首个金融法院落户上海;从获评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到世界执行大会发布《上海宣言》;从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再到与长三角地区法院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在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却不乏他的身影。由他带领的上海法院在这一年,递交了“高分”成绩单。
作为司法改革的“领头雁”,下一步上海法院将如何发力?破解执行难如何常态化不松懈?智慧法院建设还将有何新举措?今年上海“两会”期间,记者专访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我们将下更大的功夫,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努力打造上海司法品牌。”谈及改革,刘晓云说,“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知。”谈改革
当好“领头雁”,下更大功夫推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记者:上海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破冰者”,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这项改革目前进展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持续发力?
刘晓云:一年多来,上海法院全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总结推广上海司法改革经验。会议认为上海法院“充分发挥了改革‘领头雁’作用,为其他地区全面推开配套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我们总结下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做法:一是构建规范有序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院庭长职责权限,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由资深法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专家会诊”,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我们还研发了“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的21个重点风险环节,通过分析审理期限异常度、裁判结果偏离度等风险指标,对审判权运行中的风险实时监督、预警。
二是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构职能体系。我们稳妥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7个审判业务部门+3个司法行政部门+1个法警队”的架构设置11个常设部门,在部分基层法院增设金融、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等特色审判业务庭,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减幅33.9%。积极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现全部行政案件跨区“异地”审理。
三是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我们注重把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抓住关键,统筹推进。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3万件共1.6万人,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占99.7%,当庭裁判率95.9%。积极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审判方式、简化审理程序,加大速裁和当庭裁判力度,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87.6%。
今年是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化之年。
我们将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落实改革举措、强化改革的协同配套和系统集成上下更大的功夫,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努力打造上海司法品牌。谈执行
成全国“样板”,但仍存“短板”
记者:法院工作中,执行工作可以说是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作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上海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有哪些突破?
刘晓云: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顽症。
2016年6月,最高法院将上海确定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之一。我们抓住机遇、知难而上,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破解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提出了“固成果、补短板、保决胜、谋长远”执行工作思路,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执行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法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关键指标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根据由中国社科院牵头的第三方评估结果,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
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一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我们联合市发改委、公安、税务、房产等45个单位采取11类43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共有3.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效果显现。二是推进执行机制建设。我们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目前已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等9大类财产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网络查询财产3221.6万件次,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强化执行规范管理。我们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管理,明确只有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自动查询,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建立约谈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执行履职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
全市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执行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不足,距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执行工作不松懈,及时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形成规范有效的执行长效机制,实现执行工作持续良性运行,做到标本兼治、最终治本。谈服务保障大局
将加强长三角食药、环境污染案等审判联动
记者:过去一年,上海法院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进博会,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大局发展等方面做了哪些努力?
刘晓云:上海法院始终把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大的职责使命。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上海工作大局来谋划、推进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一带一路”“五个中心”建设,全力打响“四大品牌”,努力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比如,我们对接自贸试验区改革战略,依法高效审理涉自贸区案件4.4万件,发布五年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支持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围绕“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出台司法服务保障专项意见,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根据市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出台33项细化举措,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40条意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上海“执行合同”评估指标得分居全球城市前列,上海法院在时间、成本、司法程序质量指数等方面均好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司法平均水平。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我们出台《关于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市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情况通报机制,防范金融不良债权、房地产交易、企业破产等特定类型案件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传递。依法严惩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审理安邦保险吴小晖集资诈骗、“中晋”、“大大宝”等一批重大金融案件。
我们还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万件,入选最高法院评选的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在服务进口博览会方面,我们集全市法院之力、集各方智慧,全力做好各项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在青浦区法院成立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对涉进口博览会案件实行专业化集中管辖,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窗口,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进口博览会所涉纠纷全部依法及时解决。其中,法庭受理的首起涉进口博览会案件在16日内顺利结案并当日履行。
下一步,我们还将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跨区域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知识产权、金融等审判工作的联动协作,努力为实现更高质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谈这一年
金融法院落沪受案1897件标的额252亿元
记者:回看这一年,有哪些重大案件或是重点工作让您特别印象深刻?未来上海法院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有何新思路?
刘晓云: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的积极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9.8万件,审结79.4万件,同期结案率为99.5%。92.9%的案件经一审即息诉,经二审后的息诉率为98.9%。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8件,占全国入选数的30.8%,审判质量效率位居全国前列,市高院被评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在执法办案方面,我们依法审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关注高的重大案件,如安邦保险吴小晖集资诈骗案、福建原省长苏树林职务犯罪案、“套路贷”违法犯罪及“大大宝”“中晋”等大型涉众非法集资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长宁区法院审理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对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并适用从业禁止。该案入选“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媒体对该案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该案的审理“给公众普及了一堂法律课,是类案处理的标杆”。
在加强审判专业化方面,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在国内外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挂牌成立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全力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建设,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加快培养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审判人才,努力建设世界一流金融法院。从2018年8月20日成立至年底,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897件,标的总金额252亿元。
我们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有力提升了上海法院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制定和实施新时期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加快网络和硬件设施升级换代,夯实与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基础。加快刑事和民商事、行政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开发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让法官从大量重复性劳动中解脱出来,集中处理审判核心事务。加大司法公开平台整合力度,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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