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是谁在窥探隐私 还扮“大哥”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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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顾家奇

“叮铃”,2018年4月20日晚,怀孕在家休息的江梦琪手机响了,来电是一个陌生号码。江梦琪接起电话想问是谁,可是对方却突然挂断了。很快,手机铃声再次响起,这次是一条蹊跷的手机短信:“江梦琪几天没看到你出门了吧,转告李老板,60分种内转钱。”

“你是谁?”江梦琪按着这个手机号回复信息,却再也没有收到回复。

这可把江梦琪吓得不轻,自己是遭遇了变态跟踪?还是对方想通过自己敲诈男友?现在该怎么办?

江梦琪的男友正是已有妻儿的李先生。几乎同时,李先生也收到了同样的短信,发短信的人似乎对李先生的生活习惯、家庭情况、个人隐私了解得一清二楚。李先生汇款3万元给对方后,又反复遭到对方勒索……到底是什么人在窥探江梦琪和李先生的隐私呢?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蹊跷案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匿名短信揭破一桩风流事

收到匿名短信后,胡江梦琪很害怕,她忙打电话给男友李先生。而与此同时,李先生也收到了类似的短信息,信息的内容带着浓浓的“江湖”味道:“刚刚打通你女友的电话,王芳芳、李萌萌、江梦琪这几个人不陌生吧?想必你也明白了。准备50万元,弟兄们观察你很久了,要结束这单生意。一小时之内,转账到我们银行户头3—5万元,剩余钱的交付方式会在后天,也就是4月22日通知你。李先生,60分钟后见不到你的诚意,你太太的手机就会响。江梦琪快生了吧,你若惊官我们奉陪,只求此事到此为止。”

看到这里,李先生脑门上的汗都要流下来了。李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板,短信里提到的这几个人他当然不陌生,王芳芳、李萌萌是李先生的妻女,而江梦琪正是自己背着妻子在外结交的情人,现在江梦琪怀着的正是李先生的孩子。

但是,李先生很奇怪,这些事都是他的个人隐私,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更没有在任何互联网平台上公布过自己的私生活细节。发消息的人究竟是谁,又在哪里泄露了自己的个人隐私呢?

仔细回忆了与自己有过节的人,李先生并没有找到怀疑的对象,他选择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套取对方的信息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李先生发消息给对方:“你说的话我听不懂。你要想要钱也得说明白吧!没有名字的账户怎么转钱?”

面对李先生的推诿,那头的回复显得十分老练:“李先生,你也是爽快人,弟兄们做事也有原则,钱到了不会打扰你,不要碰弟兄们的底线!”

因为害怕妻子和情人被威胁,也生怕自己出轨的情况被妻子知道,加之对方一再暗示,只要给钱,兄弟们“肉绝对只吃一口,不碰第二口”。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威胁终于攻破了李先生的心理防线。当天晚上,李先生就向对方指定的账户汇去了3万元。

3万元无法填平欲望沟壑

3万元钱竟然就这样轻易得手了,电话那头的犯罪嫌疑人有点出乎预料,可相比意外,他们更将此当作一条生财之路。第二天李先生又收到了对方的信息:“李先生,麻烦你把之前要求的尾款于23日周一上午10点,送到惠平路,用黑色塑料袋装着。”

已经破财想要消灾的李先生不愿意再给钱,他想用拖延时间的方式让对方见好就收。李先生故意在23日中午11点发信息给犯罪嫌疑人,假装自己之前在开会,错过了信息。但不愿与对方撕破脸的李先生,还是假装已经安排公司财务准备现金。他希望对方可以放弃计划,不再要钱,然而事实却并没有让李先生如愿。

当天下午2时,李先生再次收到勒索信息,要求他在3点前向指定账户汇款7万元,余款则要在下午4点前按照之前的要求送出,这一次改了交钱的地点。对方特意强调,如果李先生不照办,他们将找到他的妻子,让他付出代价。

感到威胁中隐隐透露着杀气,李先生心里隐隐发凉,他估计没法“花钱了事”,经过再三考虑,终于在下午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为了给警方提供更多侦破线索,李先生决定继续和躲藏在手机后的犯罪嫌疑人保持联系。

经过前几天与犯罪嫌疑人不断的言语和心理交锋,李先生发现,对方对他的私生活细节和日常出行了如指掌。4月24日下午,李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这次他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了解自己婚外女友怀孕这一事实的,仅有公司几个离职员工和自己的司机。

真相渐渐开始浮出水面。2018年4月28日,警方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发现,涉案手机曾经使用过另一个号码,经过比对发现,这个手机号正是李先生提到的司机朱某所持有,且朱某在案发时间段内与敲诈勒索的手机号码有较长时间通话。为此警方将朱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而涉案手机的使用者张某也同样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警方进行的这一切,犯罪嫌疑人丝毫没有察觉,反倒是李先生的一再“妥协”助长了他们的贪欲,变本加厉地一再迫使李先生分别于4月27日、5月6日、5月8日汇款7万、10万和15万元。在逐步接触中,警方渐渐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朱某和张某,并于5月8日上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身上发现了敲诈勒索李先生所用的手机,一同查获的还有涉案的银行卡以及卡中被取出的1.8万元现金。

躲在手机后的人到底是谁

面对警方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自己是做烟酒生意的,朱某曾经找他买过香烟,有过较大金额的生意往来,彼此比较信任。

“前段时间,朱某找到我,说有人欠他两三百万元,让我帮忙用这部手实时查询银行账户的还款情况。”张某回忆,“他说自己要出差,所以不方便取钱,让我帮忙取两万元,还承诺会给我一些钱作为辛苦费。”

至于手机内发送给李先生的勒索短信,张某都号称自己不知情,没有留意看过手机内的短信内容。

张某说得头头是道,可到案的朱某却是另一番说辞。朱某是李先生的司机,他表示自己对于李先生被敲诈勒索的情况毫不知情,也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在看守所中,朱某承认自己的确认识张某,两人在生意上有往来,时常保持联系,但是否认自己和张某共同实施犯罪,也否认对犯罪经过知情。朱某甚至将“锅”甩给张某:“肯定是张某跟我喝酒聊天的时候,听我说了我老板的事,所以就实施了敲诈勒索。”

面对两份完全不一致的说辞,两名犯罪嫌疑人相互推诿,到底谁策划并实施了这起数额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案,朱某和张某真的如他们所说是无辜的吗?

承办此案的静安检察院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发现,嫌疑人发送的威胁信息内容详实,细节精准,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牢牢抓住李先生的心理弱点,层层推进,步步紧逼,最后击垮了李先生的心理防线,迫使他数次交付钱款,这绝不是仅凭数次接触,仅靠熟记一些信息就能实施的,一定是对李先生非常了解且熟识他性格弱点的“熟人作案”。

检察官分析,张某对李先生而言是从未接触过的陌生人,张某也没有作案的动机和条件。如果真如朱某所言,张某只是凭借他的酒后失言掌握了李先生的隐私便随机选择了李先生,那么怎么解释长达数周的作案过程和大量的短信,以及如何应付李先生的质疑和故作拖延呢?毕竟其中任何一个环节衔接不上,就可能无法将作案实施下去。因此,朱某对张某的指控疑点重重,不排除混淆视听,扰乱侦查思路,达到逃脱罪责的目的。

不过朱某的“甩锅”给张某交代实情提供了“便利条件”。当张某听说朱某将所有罪责推卸给他一人时,产生了巨大的情绪波动。张某之前对作案过程百般隐瞒、支支吾吾、遮遮掩掩、一问三不知的“人设”坍塌,如竹筒倒豆子般,将朱某如何预谋策划、编写勒索短信经由张某转发给李先生,张某如何从旁协助朱某的过程一五一十交代无遗。

证据确凿沉默抗拒也无用

检察官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指使犯罪嫌疑人张某向被害人李先生持续发送内容含有曝光他的个人隐私、威胁他家人人身安全的恐吓威胁短信息。作案过程中,朱某向张某提供了作案使用的手机和银行卡,并逼迫李先生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50万元。随后被害人按照短信息的要求共分4次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35万元。嫌疑人张某分两次从上述账户提款5.2万元人民币。

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尽管朱某一再沉默抗拒,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规定,虽然是“零口供”,但其他证据足以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

静安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静安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朱某、张某犯敲诈勒索罪,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朱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上海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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