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一家之“盐”

“户口随人走”保障公民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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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家发

2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公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文件中,出现了“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即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字样。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表示,要全面深化以户籍制度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改革,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2月24《每日经济新闻》)

公安部提到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户口随人走”,即居民的常住地在哪里,就把户口设在当地,并且享受当地户籍所享有的待遇。这无疑将是我国户籍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户口随人走”让户籍回归本义,将充分保障公民应该享有的各种权益,期待这种与时俱进的新型户籍制度能早日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镇,流动人口的数量与日俱增,“人在大都市,户口却在老家”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2018年末全国人户分离人口数量高达2.86亿人,相当于每5个中国人之中,就有一个人处在人户分离的状态。这种情况下,不仅不利于政府部门对人口的管理,也使城市里的“外来者”无论是在医疗、住房,还是子女教育等方面,都难以享受到和本地户籍人口一样的待遇。这种现象饱受社会各界诟病。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除去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的特殊情形,未来大多数的城市,居住地有望成为每个人的户口所在地,都能真正享受到当地居民所能享受的待遇。

目前,很多大中城市都开始意识到人才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纷纷降低落户门槛吸引各类人才。为加入愈演愈烈的“人才抢夺战”,国内许多城市的落户条件已变得非常宽松,这无疑为日后过渡到“户口随人走”的户籍制度奠定了基础。而“户口随人走”的户籍制度一旦出台实施,在城市“人才抢夺战”中,“落户条件”将没有优势可言,必将倒逼各大城市在福利政策、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才能吸引到人才。这就对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政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是城市管理者必须思考和面对的现实问题。

户籍作为公民身份的象征,应将原来不合理地归附于户籍上的公民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及社会福利等功能进行剥离,使户籍回归本义。政府部门可以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通过身份证数据化管理举措,只要流动人口在城镇就业或自谋职业登记后,就能享受当地市民待遇;如果离开城镇后撤销登记,将不再享受当地市民待遇。这样,既免去了流动人口为享受待遇频繁迁移户口的奔波之苦,又能避免户口“随意”迁进迁出而造成的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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