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综合

借钱起纠纷 男子被打成重伤却无钱手术

新规实施后本市检察机关办理首起司法救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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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经公开审查,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王某予以司法救助2万元。据悉,这也是《上海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定》最新修改后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司法救助案件。

检察官告诉记者,事发时,本案犯罪嫌疑人金某在金山区朱泾镇一烧烤店内,酒后与被害人王某因借钱问题发生争执。后金某用空啤酒瓶击打被害人王某头部,导致王某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结论为王某遭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及体征,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分别构成重伤、轻伤。

王某因身体遭受伤害,花去15万元医疗费,至今只获得5万元赔偿,家中积蓄用光后向亲朋借款用于第二次手术治疗。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无经济能力赔偿被害人,被害人王某后续手术费用无力支付。

金山检察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邀请一名律师和两名人民参检员就是否应对被害人王某进行司法救助及给予多少救助金额进行公开听证。三名听证员了解具体状况后,一致同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在救助金额上,听证员认为由于王某系脑部受伤,恢复期较长且二次手术治疗费用高,建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尽量多地对其给予经济帮助。1月31日,金山检察院经快速办理,向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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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6 借钱起纠纷 男子被打成重伤却无钱手术 2019-03-06 2 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