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昨天,上海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近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情况及典型案例。
家住长宁的刘阿姨因个人需要急需贷款,但因年龄问题受到限制。2月11日,刘阿姨接到自称是贷款公司女业务员的电话。交流中,女业务员询问了刘阿姨的相关信息,并告知刘阿姨需要交10000元保证金才能贷款。
刘阿姨随后按照要求往自己银行卡上转了10000元。不久,刘阿姨收到多条来自某借贷平台的短信验证码。正疑惑之时,一名自称放贷经理的人来电向她索要验证码,因为急于筹集资金,加之对方表现得相当专业,刘阿姨相信了对方并将验证码告诉了这个所谓的放贷经理。
一个多小时后,刘阿姨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都被转至某信贷平台账户内,心存疑虑之时,放贷经理又通知刘阿姨,其银行卡上退回了4999元,并以需要走流水的名义,让刘阿姨将卡上的4999元重新打到一个私人账户上,放贷经理称该私人账户属于公司的财务人员。万幸的是,刘阿姨没有网上银行,只能前往银行柜台进行转账操作。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拨打110报警。
民警调查发现,刘阿姨收到短信中的信贷平台是一家正规公司,确有借贷、投资等业务。后民警致电该公司询问,被告知刘阿姨当天注册了该公司的投资账号,并充入10000元的投资款,后又马上退出5000元投资款,目前刘阿姨的投资账户内尚有5000元。这一切刘阿姨毫不知情。原来,这些都是骗子在套取刘阿姨的个人信息和短信验证码后,在信贷平台上进行的各种操作。
在民警的协助下,刘阿姨将余额悉数转出,挽回了损失。
此类案件中,骗子通常瞄准那些对资金有需求的投资人、个体户及急需资金周转的普通群众,利用他们急于用钱又没有渠道的特点,先使用被害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在正规借贷平台开通账户博取被害人的信任,降低被害人的防备后,再使用“银行流水需要”“手续费”等借口将平台内钱款转入骗子的个人账户。
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范华探长告诉记者,有些犯罪嫌疑人还会假冒贷款公司致电或发送短信给被害人,推销贷款业务。当被害人需贷款时,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软件发送给被害人“借款合同”填写,并编造贷款需先支付所谓的“贷款包装费”、“核实还款能力”需先支付首月还款的本金及利息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向犯罪嫌疑人账户转款或通过第三方软件扫码支付骗取钱款。
还有些犯罪嫌疑人假冒贷款公司致电或发送短信给被害人,互加社交软件,并发送二维码或链接,要求被害人进行扫码、点击链接下载等操作,并编造各种理由,诱骗被害人转款给犯罪嫌疑人。
范华探长提醒,申请贷款时,需到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降低贷款的风险。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打电话到当地的工商局,看这家公司是否注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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