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综合

市高院通报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情况 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探索完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本文字数:1275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昨天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上海法院一年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做法和举措,同时发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理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497件,今年2月又成立了上海破产法庭。下阶段,上海法院将积极探索完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更好运用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处置破产案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介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施行一年来,上海法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及时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诉讼服务。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2.8万件,服判息诉率达93.96%;审结各类合同纠纷34.8万件,对绝大多数案件认定合同有效;审结涉股权纠纷案件2481件;审理涉劳动就业纠纷案件1.2万件,切实维护了诚实守信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坚持罪刑法定上,上海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人身财产权利,2018年,依法宣告无罪案件共4件6人,涉民营企业案件2件,明确了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正当生产经营中不违反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行为,不得以犯罪论处;共审结涉恶势力敲诈勒索等案件46件171人,为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在坚持维护创新上,2018年上海法院完善了“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集中型立体审判模式,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激发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动力,一年内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万件,并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对重复、恶意等严重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时,切实发挥金融审判的规则导向和价值引领作用,审结各类金融案件16.9万件,准确认定新类型担保的法律效力,积极引导和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合理把握资金借贷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的裁判尺度,明确超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允许范围的部分不予保护,规范了金融行业的交易秩序,降低了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司法实践使困境民营企业解困重生

目前,上海法院已建立了常态化“府院破产协调机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2018年,上海法院共审理了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497件,今年2月成立了上海破产法庭。“民营企业时常会因资不抵债等原因,经申请而启动法定破产程序。”据介绍,司法实践既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保障债权人权益,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合法有序地退出市场,也要通过重整、和解等程序使得困境民营企业解困重生。

据统计,2018年,上海法院依法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共执结案件12.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36.3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5万例,限制出境2455人次,限制高消费14.1万人次,努力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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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8 探索完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2019-03-08 2 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