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律师圆桌

“未成年人优惠”应依据年龄

本文字数: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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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桌主持  陈宏光

本期嘉宾

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潘轶

上海尚法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  李晓茂

主持人:

明明还是孩子,却因为个子长得高,去景区游玩就要多掏钱买门票,这是不少带娃游客都可能遇到的问题,为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今年2月对广州长隆集团提起了消费公益诉讼。

广东省消委会称,在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专项调查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游乐园和娱乐设施中,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近日该案有了最新进展,因长隆集团修改了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广东省消委会决定撤诉,全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就此尘埃落定。

依据年龄而非一刀切地按身高来界定未成年人并给予优惠,希望广州长隆只是一个开始……

未成年人优惠基于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到各类景区和场馆游玩可以享受门票价格的优惠,这并非经营者的恩赐,而是基于法律规定。

和晓科:未成年人到各类景区和场馆游玩可以享受门票价格的优惠,这并非经营者的恩赐,而是基于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旅游法》也规定: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当然,上述法律只是规定了“未成年人优惠”这一原则,至于具体如何执行,旅游、文化、教育等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规章或者规范,经营者在法律框架内也可以自行掌握。

但是,由于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尚无明确的规定,导致了在未成年人优惠的执行层面,目前不同场馆、不同景区在优惠幅度、未成年人认定标准方面各行其是。

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但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

但国内很多景区、场馆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1.4米以下才能享受优惠,少数提高到了1.5米以下。

而疾控部门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显然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

“未成年人”应以年龄为标准

各景区执行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的法律规定,毫无疑问应当以年龄为标准。

李晓茂:未成年人以年龄作为认定标准,这是毫无疑义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因此,各景区执行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的法律规定,毫无疑问应当以年龄为标准。

可以参照的是,目前各种场馆景区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措施,都是以年龄为标准的。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那么,为什么在未成年人问题上,很多地方都以身高作为标准呢?在我看来还是为了方便自己。

因为年龄是个抽象概念,很多未成年人没有专属的身份证件,虽然有出生证明、户口本,但这些证明上没有照片,不便核实身份和实际年龄。

而身高是个具象概念,可以实际测量。

场馆和景区会通过设置身高尺、工作人员目测等方式,能比较快速地进行判断。

因此从便捷性和准确性来看,通过身高去判断无疑更加容易。但在如今未成年人普遍身高较高的情况下,一些年龄未达标的孩子,却因为身高不能享受优惠,这显然有失公平。

采用双标可兼顾效率与公平

《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身高和年龄双重标准,符合一项即可享受优惠的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潘轶:场馆和景区在制定价格政策时,应当考虑公平问题。《价格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但公平与效率有时候存在矛盾。

在未成年人优惠方面,如果严格执行年龄标准,可能的确会影响效率。

一方面,未成年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场馆和景区需要进行查验甚至核实。热门场馆和景区往往人流量较大,这对游客和景区来说都会带来不便。

但一方面,现行的身高标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对那些个子较高的孩子就不公平了,因为同年龄的孩子仅仅因为个矮就可以享受优惠,

因此我认为,采取身高和年龄双重标准,符合一项即可享受优惠的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效率与公平。

具体来说,目前采用身高标准的,只需要增加相应的年龄标准。符合身高标准的可以享受优惠,如果身高超标,但实际年龄在未达标(比如不到12周岁、不到15周岁),如果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同样可以享受优惠。

我注意到,广州长隆集团在被广东省消委会起诉后对价格政策的更改,采取的大致就是“双标”模式。

广东省消委会在相关声明中表示,在省消委会的指导下,长隆集团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方网站相关内容,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

虽然取消了优惠票的身高限制,但广州长隆对未成年人的优惠票价进行了细分。

以长隆欢乐世界为例,全票价格为250元,未成年人优惠分为成两个档次:身高达到1.0米但未达1.5米的小童票为175元;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青少年/学生票为200元。

这实质上是对未成年人优惠设置了身高和年龄两个标准,确保所有未成年人都能享受相较成年人较为优惠的票价。

■相关报道

广州长隆承诺未成年人均可享受门票优惠

据《法制日报》报道,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集团”)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有了新进展,因长隆集团修改了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广东省消委会撤诉,这一全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尘埃落定。

2月18日,针对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据广东省消委会民事起诉状显示,广东省消委会发现被告长隆集团旗下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等几大园区的公开票价中,以1.5米的身高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儿童票”优惠,以及在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侵害了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此,广东省消委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人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

日前,广东省消委会网站发布消息称,法院立案后,长隆集团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方网站相关内容,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鉴此,广东省消委会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广州中院经审查后,于2月25日裁定准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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