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崇明一对夫妇在崇明区内陆水域禁渔期非法捕捞田螺达20公斤。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田螺案。
3月21日上午,横沙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新永路南侧河道内非法捕捞田螺。民警联合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和何某。
原来,犯罪嫌疑人杜某和何某为夫妻,受利益驱使、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捕捞销售田螺增加收入,两人一起于案发当日,使用趟网、橡皮轮胎及下水橡皮裤等工具,在河内进行非法捕捞田螺作业,截至案发,共计非法捕捞田螺20公斤。
根据规定,渔业执法部门没收了犯罪嫌疑人杜某、何某的所有作案渔具,对他们捕获的田螺悉数放生,并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