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本报获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本文字数:411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上海法治报社等新闻单位颁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

据市网信办消息,截至2019年3月31日,由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15家,分别是:解放日报社、文汇报社、新民晚报社、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新闻报社、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日报社、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青年报社、上海法治报社、劳动报社。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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