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邵阳
本报讯 一名身患肌无力症的申请执行人正急需治疗费用,而十余年前一笔二十万元债权因债务人拖延迟迟未能收回。执行中,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采取积极措施,最终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据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均无财产可清偿债务。执行法官走访动迁部门,掌握到被执行人取得了一套动迁安置房。
但是,走流程拍卖时间长,难解申请执行人燃眉之急,且被执行人也找不到。执行法官通过陆某的工作单位对其说服教育,陆某终于主动来到法院签下《和解协议》。不久,陆某将卖房所得的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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