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中国

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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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

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短缺药监测应对和医疗救助工作,更多让群众在用药就医上受益。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我国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高药价、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1个试点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专家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通过“带量采购”,可以充分发挥“团购”效应,有利于大幅降低药品价格,有利于纠正医药购销环节市场失灵、“带金销售”等现象。确保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降价不降质”将成为落地实施的关键环节。

会议提出,要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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