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主笔闲话

表情包不能随便乱用

本文字数:395

  最近一段时间,电视剧《都挺好》受到广泛关注,剧中父亲角色“苏大强”成了网红,一组表情包随之在朋友圈刷屏。

但是律师指出,此类表情包其实涉及法律上的肖像权、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权利。

在肖像权方面,法律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表情包构成侵犯肖像权有两个条件:一是一般社会公众可以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联系在一起,二是具一定商业性使用的性质。

网上广泛传播的“葛优躺”表情包,就有公司因为将其用于网络宣传,而被法院判定侵权并需要作出赔偿。

在著作权方面,表情包本身一般是绘制的,是基于明星或者剧中人物形象的二次创作,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除此之外,基于明星或者人物形象创作的表情包,如果故意对形象加以丑化或者歪曲,还可能侵犯名誉权。

当然,个人非营利性的使用表情包,一般来说是不会构成侵权的。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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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表情包不能随便乱用 2019-04-08 2 2019年04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