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睡醒不等于酒醒

发生碰擦事故 一查“隔夜酒驾”

本文字数:258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睡醒不等于酒醒,本市一男子就因“隔夜酒驾”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松江警方接报一起交通事故警情。民警到场后,发现报警男子朱某身上一股酒味。经检测,朱某当时血液酒精含量为82mg/100m 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测试结果,朱某大呼冤枉。

据朱某交代,他于昨晚参加朋友聚会,席间共喝了约三两白酒,后于次日凌晨被朋友送回家。8时40许,朱某一觉醒来后自觉“酒醒”,于是驾车外出办事,不慎在小区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擦,报警后被警方查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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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发生碰擦事故 一查“隔夜酒驾” 2019-04-15 2 2019年04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