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钱没转账,卡没离手,为何积蓄被骗光?

本市首份诈骗类犯罪检察白皮书发布

本文字数:3010

白皮书发布现场 通讯员 杨景皓 摄

2016年-2018年诈骗类案件,受理变化图表

  □法治报记者  夏天

一名受过反电信诈骗宣传的老人,在面对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时,紧紧看牢自己的银行卡,也始终没有对外转账。但最终,他的50万元存款还是“神不知鬼不觉”被人席卷一空……

去年,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诈骗罪审查逮捕数较上年翻番。这一异象引起了检察官们的重视——检察二部主任姚熙说:“根据我们以往的办案经验,每年办理某类刑事案件的数量,较上一年的变化一般只在10%以内。如此大幅增长的诈骗案,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并对此进行梳理研究。”

日前,杨浦区检察院发布了全市首份诈骗类犯罪检察白皮书——《上海杨浦诈骗类犯罪检察白皮书(2016-2018)》,对三年来杨浦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类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剖析犯罪发展趋势。据介绍,人口老龄化和流动人口较多,是杨浦区的两大区情特点,也是上海较具代表性的特点。而白皮书分析过去三年杨浦诈骗案被害人群体,也呈现出这一特定性:如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的保健品诈骗、旅游诈骗等;犯罪分子流窜程度加剧、地域性犯罪突出、职业化趋势明显,传统犯罪与互联网高度融合,接触式犯罪开始向非接触式犯罪发展;“套路贷”犯罪日渐呈现出与黑恶势力相结合的趋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

老人有防骗意识,为何还被骗走全部存款?

资金转移方式升级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如今并不罕见。但近期杨浦检察院办理的“宋某假冒国家公职人员诈骗案”中,却呈现出电信诈骗的新方法——明明被害人从未将钱转出自己的账户,也始终控制着自己的银行卡,却为何依然被犯罪分子骗走了全部积蓄?

2017年12月间,被害人黄某在杨浦区宁国路某室内,被他人通过电话进行诈骗,误以为自己涉及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分子通过角色扮演民警、检察官,要求被害人提供保证金,并且告诉被害人会派人前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后被告人宋某来到上述地址,冒名“刘某”,并谎称自己是配合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在获取黄某信任后,宋某带黄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和黄某辗转多处,将黄的财产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通过取现、转账方式等,存入新办理的黄某的卡中。

接着,宋某以帮助黄某手机安装办案软件为名,要求黄某将手机交给自己,并乘机将该卡绑定的手机号SIM卡从手机中取出,放入自己具有转账功能的手机中,将50余万元从黄某的卡中悉数转出。

经查,宋某还用上述犯罪手法,于2017年12月间,在浦东新区诈骗被害人陈某20余万元。目前,杨浦检察院已经以被告人宋某涉嫌诈骗罪,起诉至杨浦区人民法院。

针对本案,检察官重点关注了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方式出现了升级的情况。“传统的假冒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诈骗,骗子一般会要求被害人将账款转入骗子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所谓的安全账户,这种诈骗方式随着我们反电信诈骗宣传力度的加大,已经引起了绝大多数人的警惕。但在本案中,骗子以带老人办理新的银行卡为名,通过将该卡绑定的手机号的SIM卡放入具有转账功能的手机中,将老人银行卡里的钱悉数转出,老人因为始终没有将资金转到别人的卡里,并亲手控制着自己的银行卡,从而放松了警惕。所以这种诈骗转移资金的方式更具有迷惑性。”

此外,犯罪分子所选择的诈骗对象具有特定性。本案犯罪分子两次实施诈骗所选择的对象,均为独居老人,他们一般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对诈骗行为辨识能力较弱,在遇到骗子行骗时,容易恐慌或害怕,最终不经同家人商量,或向司法机关求实,就将账款转出。

面对这类层出不穷的骗术,白皮书支招:“在手机绑定银行卡的情况下,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内置SIM卡现在已经成为了财产的重要载体,同样需要加强保管,清除安全盲区,切勿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对此,检察机关也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老百姓办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时,及时提醒老百姓不仅要保存好银行卡,手机等通讯工具及手机卡同样需要保护好。”

一份假流水一套真房产,30万借款变身180万

打击涉黑恶“套路贷”建立绿色举报路径

2016年2月,市民王某因急需一笔钱办事,找到某民间借贷公司寻求30万元贷款。对方爽快同意后,便提出“根据行规”,要王某抵押自己的房产。王某当时并未多想,也就同意了。

孰料借贷公司财务人员在放款时,声称“误操作”,向王某直接转账180万元。事实上,这一数额正好是王某用于抵押房产的价值。

借贷公司一面向王某索回150万元“误操作款”,一面又以王某收入180万元的银行流水,带王某前往公证处签署借款180万元、同时抵押等值房产的抵押合同,以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对于上述发生的一切,王某自始至终被蒙在鼓里,他认可的,只有一份自己与公司签署的30万元“借款协议书”。

最终,当王某自以为1年借贷期满,凑足30万元试图还款时,对方张开了“獠牙”,向他索取180万元巨额债务,王某当然还不上。

如今,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而王某的大部分经济损失也已被追回。但据承办检察官披露,王某用于栖身的47平米房产,还是被强制卖出了。

“套路贷利用借款人急需借款的心理,以被害人房产为最终诈骗对象。最为典型的是采用签订虚高借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房屋权利公证、虚假民事诉讼的‘四部曲’模式,近年又逐步发展出新的作案模式,迷惑性较强。在‘套路贷’犯罪中,往往由一名家庭成员全面负责整体事宜,其他家庭成员分别负责签订虚假合同、制造银行流水、提起民事诉讼等等。”白皮书写道。

针对“套路贷”犯罪日渐呈现出与黑恶势力相结合的趋势,杨浦检察院披露,该院已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沟通,建立扫黑除恶绿色举报路径,搭建群众广泛参与打击犯罪的网络建构。

挑战

犯罪隐蔽性强 侦查难度加大

据《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杨浦检察院共受理诈骗类审查逮捕案件244件373人;受理诈骗类审查起诉案件224件331人。其中,2018年受案数、人数较2017年激增,审查逮捕数较上年翻番,审查起诉数较上年增长约70%至80%。

记者注意到,《白皮书》深入剖析了打击办理诈骗类犯罪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如受网络发达、移动支付快捷等因素的影响,诈骗犯罪手法多变、隐蔽性强,使侦查难度加大,防范措施滞后,同时还引发很多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如诈骗罪与特殊诈骗罪的区分、非法占有目的的主观认定、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正确界分等;而随着涉众型、金额巨大型案件逐年攀升,被害人数量多且急于追回损失,使司法机关追赃挽损压力骤增。

厘清办案中面临的挑战后,《白皮书》立足检察职能,提出了打击举措。近年来,杨浦检察院充分运用“捕诉一体”新型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量,通过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不)捕后侦查跟踪、执法过程监督全覆盖,加强诉前证据引导和监督。

《白皮书》披露,杨浦检察院设立了诈骗类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织,以提升诈骗类案件打击的力度和精准度,及时纠正有案不立或不当立案的情形,维护司法公正;同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采取模拟庭审、案例辩论、实务答辩等方式,全面加强证据审查、文书制作、出庭公诉、诉讼监督以及科技应用、矛盾化解、舆情应对等能力的培养。

杨浦检察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回应公众需求。该院通过社区普法、企业宣讲、报纸宣传等传统宣传与新媒体结合宣传,广泛进行预防诈骗的法治教育,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深入调研,创新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实现社会治理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职能,努力为杨浦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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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2 钱没转账,卡没离手,为何积蓄被骗光? 2019-04-22 2 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