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中华老字号“沈大成”惹上官司

青团外包装被指侵权遭索赔15万元

本文字数:1656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唐代诗人杜牧笔下杨柳依依、牧童指路的清明景致跃然纸上,如今在中华老字号“沈大成”的青团外包装上却引发了一场著作权权属纠纷……

在4.26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我国工笔人物画家华三川的夫人和儿子作为华老的继承人,起诉“沈大成”侵犯著作人身权,要求赔偿15万元。法庭上,就“沈大成”青团包装上画作是否构成侵权,双方代理律师展开了一场唇枪舌战。

名画家买青团偶然得知  外包装竟已使用多年

“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在‘青团’包装袋上使用华三川画作《清明》,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开庭伊始,华三川的夫人陆某和儿子华某的代理律师即根据民事起诉状,当庭罗列了种种诉请。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华三川是老一辈著名画家,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特别擅长古典人物画。他创作的诗人题材画作均为艺术珍品,其艺术造诣直接影响了中国画坛三代人。

“本案涉及的作品是2001年1月天津杨柳青画社出版《华三川唐人诗意图》第10页中华老所作的《清明》画作。”原告代理律师提出,“沈大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生产的“青团”包装袋上使用了华老的画作。

经过比对,原告方发现,“沈大成”青团包装上的图案是将原作的青草、柳条裁去,并将牛背上的牧童撤换,题款钤印也被全部裁去。

“华老的儿子在一次买青团的时候无意间发现青团外包装上印着父亲的画,后来他们得知这种包装被告已经使用多年。”原告方代表律师表示,就此问题,原告方也曾致函“沈大成”方面,征求和解意向,但始终未得到回复,这也直接导致案件走到了今天的诉讼阶段。

“沈大成”辩称没有侵权  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

为了佐证所言非虚,原告方代理律师当庭展示了华三川画作《清明》的出版原件及“沈大成”生产销售的一款青团实物,在庭上做了一次实物比对。

“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在于构图及绘画手法,我们从两幅画中可以看到,不论从人物的神态、黄牛的细节还是场景的描摹上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据此,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沈大成”青团外包装画作与华老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

对此,坐在被告席上的沈大成代理律师坚称“沈大成”没有侵权。“我们的青团包装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的,版权归属于上海沈大成食品有限公司。当时第三方在进行包装设计时,也是考虑到青团的上市时间是在清明前后,据此便根据杜牧的这首诗《清明》进行了创作。”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由于原诗中有名句“牧童遥指杏花村”,所以设计图案中出现相应的场景是正常的,并非对华三川画作《清明》的恶意抄袭。

庭审现场,被告代理律师还出具了当时的一份设计原稿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就这份原稿的相关创作合同以及设计方的书面说明,“沈大成”方面却未能当庭提供。

“沈大成”表示未来严格把关  拟完善公司内审制度

“根据《清明》这首诗进行的图画创作网络上有很多,你如何证明华三川的这一画作具有独创性?”

“被告方刚刚说,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将涉案包装全部更换了,可我们如今在天猫店铺依旧还能看到有涉案包装的青团在售卖,请问如何解释呢?”……

庭审辩论阶段,围绕青团包装是否侵权这一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交锋激烈。

原告代理律师发表辩论意见称,“沈大成”身为中华老字号,更应该尊重知识产权。“经过复制作品与原作品的对比,我们认为已构成实质性相似。”

而被告方则以“销量”说话:今年“沈大成”更换了青团外包装,但是销量却是不降反升。“由此可见,‘沈大成’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依靠的是品牌和质量,而非靠外包装上的艺术作品。”

最后,经过深入沟通,双方都表现出一定的调解意愿。主审法官表示,本案将在之后再行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期宣判。

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沈大成”方面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如今,知识产权保护的确越来越受到重视。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沈大成”将吸取教训,委托第三方正规企业设计,签订相关书面合同,公司内部也将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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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中华老字号“沈大成”惹上官司 2019-04-22 2 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