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勇
卢先生开了一个淘宝店,但生意一直不太好,也就懒得再继续打理了,决定注销掉该店铺。谁知在注销过程中,淘宝以自身相关规定为由,拒绝为他注销。
卢先生认为店铺注销理应由自己做主,淘宝的行为有违法违规之嫌,决定以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事,但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充分的理由维权。同时,由于淘宝总部在杭州,不知是否需要前往杭州当地法院起诉。
律师分析认为,为了保护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消费者权益,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退出,是由平台经营者通过制定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方式,通过签订电子合同的方式予以明确的。如果卢先生的店铺达到了约定的退出条件,而淘宝未按约定予以办理,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由】
卢先生是一名兼职的淘宝店主,因为工作原因,如今无暇再兼顾店铺的经营,再加上生意本来就惨淡,近半年来没有任何经营行为,于是决定注销掉该店铺。但在注销过程中,卢先生却遇到了麻烦,淘宝客服告知卢先生,“店铺存在经营行为,无法完成注销!您的店铺有过经营记录,暂不支持注销。”自己的店铺想注销却不被允许,这让卢先生觉得完全不能理解。他认为,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第九款第四款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卢先生认为,淘宝违法设置门槛,在用户明确表示终止使用的情况下,拒绝用户注销账号的要求,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与淘宝客服沟通未果后,卢先生准备走诉讼道路解决问题。由于不知道自己的诉讼是否在理,同时也不清楚是该去淘宝总部所在地杭州,还是在自己所在城市法院进行诉讼。
【分析】
上海恒业律师事务所崔瑶律师表示,卢先生所提到的工信部24号文件,是针对电信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接收者、用户个人的隐私保护的文件。卢先生想要注销的是淘宝店铺,而淘宝店铺的性质并非仅仅是接受淘宝服务的用户,还承担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身份。因此在适用工信部24号文件规定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适用《电子商务法》的规定。该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由此可见,淘宝网是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而作为淘宝网的卖家店铺,则属于平台内经营者。
崔瑶律师表示,在《电子商务法》中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知,为了保护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消费者权益,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的退出,是由平台经营者通过制定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方式,通过签订电子合同的方式予以明确的。淘宝在店铺开店签署电子合同时,会告知淘宝规则、交易规则等各类文件,对店铺经营者的一些经营要求、主动退出的条件以及程序进行了约定。因此,卢先生可以向淘宝客服索要该规则,对比自己的店铺是否达到了约定的退出条件。如果店铺的确符合双方约定的退出条件,而淘宝未按约定予以办理,卢先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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