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施晨霞
本报讯 人际关系的相处,难免会发生一些摩擦。如果能多一些理解和包容,生活就会更和谐。有一男子深夜放火烧了早餐摊,而原因则是三年前在早餐摊吃早餐时,老板娘拒绝加点酱菜。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因为小事而引发的放火案。
2019年4月14日,早餐店老板杨某某至派出所报案称,其房屋雨棚被烧毁一块布,怀疑有人故意点火毁坏。
经查看附近监控录像,发现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到其店门口,用打火机点燃大棚后离开。而作案男子竟是附近小区的居民,也是杨某某店中常客张某某。更令杨某某想不到,张某某放火缘由竟是为了三年前的口角之争。
据张某某供述,4月13日晚,他喝醉了酒,在骑车经过杨某某早餐摊的时候,突然想到三年前自己在这里吃早饭时要求加点酱菜,被老板娘一口拒绝。张某某怀恨在心,在明知雨棚是易燃物且雨棚后的门面房有人居住的情况下,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雨棚,看到雨棚烧起来后就不管不顾地骑车走了。
幸亏火势烧了一阵后就自行灭了,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雨棚一定程度损毁。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泄愤,在明知可能会发生现实危险性的情况下,使用打火机将被害人杨某某所居住的房屋雨棚点着火之后,不顾后果离开案发现场,该行为足以危害到涉案房屋内的人员生命、财产,以及房屋附近道路、电力设施、周边居民小区的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放火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浦东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张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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