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社会

因贪杯,他在作案现场被“瓮中捉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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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夜里翻进办公场所,窃得价值十余万元人民币的财物。结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贪杯,第二天白天在距离作案现场十几米的地方被警方给瓮中捉鳖。日前黄浦警方就破获了一起这样的盗窃案。

5月16号上午,半淞园路派出所接到报警,陆家浜路上某幢高层商住楼顶楼的一家公司遭入室盗窃,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嫌疑人是在案发前一日19时许进入办公室通道的。

可就在此时,距被盗现场十多米远的架空层底部,发现了一名男子,民警一眼认出,这就是监控里出现的那名嫌疑人。为什么时隔13个小时,嫌疑人还在现场?

当警方找到该男子时,他还在呼呼大睡,全然不知自己已被团团包围,而公司被盗物品也悉数在他身边。民警随即将该嫌疑男子控制后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景某如实交代,他偷得一只睡袋,并将办公室里的零食、贵重物品统统“扫”入袋子中,开溜时还不忘拿走原本放在书橱前的一瓶茅台酒。得手之后,景某驮着搜刮而来的赃物躲到了25楼的管道夹层,还品尝起了美酒和小食。就这样,景某带着几分醉意安然入睡,直到次日白天民警找到他才从美梦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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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7 因贪杯,他在作案现场被“瓮中捉鳖” 2019-06-11 2 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