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昨天是第18个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上海市于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上海将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坚持“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消防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个人征信系统,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意见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意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城市消防安全。
意见指出,要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按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坚持“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确保消防监督执法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消防窗口服务“创群众满意”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推广“一网通办”,加快实现“掌上办事”。
公安部门要将消防管理嵌入“一居一警”“一村一警”职能范畴,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等工作。要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火灾事故调查问责等制度,将消防安全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个人征信系统,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要在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风险高的单位和场所,引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意见指出,要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强化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或行业领域调查评估,找准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结合无违村居创建、城市“留改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等重点工程,推动整改重大隐患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老旧小区、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出租房、规模租赁住宿场所等火灾风险高的单位和场所,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专项治理。
要建立消防公益宣传机制,将消防安全常识作为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必训内容,定期组织党政领导、行业部门、居村委负责人和基层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日常轮训。深化全市“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消防进军训”活动,加强消防常识普及、火险提示、隐患曝光。充分发挥火灾隐患举报核查和奖励机制作用,发动市民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意见还就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升级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
另悉,在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来临之际,全国各地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本市也开展安全应急知识竞赛,普及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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