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张宇华
商场如战场,窃取商业秘密就是商战中的一种不法招数。但日前在本市奉贤区,一家公司遭遇的商业窃密事件却与众不同——犯罪嫌疑人张某窃取老东家的商业秘密并非用来竞争,而是冒充“经侦民警”联系老东家的客户们,以此制造客户流失的风险,并让老东家支付自己一大笔“封口费”。
近日,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客户”狮子大开口要300万
2019年4月的一天中午,一名年轻男子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报警。经警方了解,男子所在的某资产管理公司于2019年3月被他人窃取客户资料,后有人利用这些资料,冒充某区经侦支队民警向公司客户散布谣言,说公司涉嫌诈骗,并以此要挟敲诈公司上百万元。
原来从今年3月起,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些客户就相继接到以“某区经侦支队民警”名义打来的电话。
电话中,对方声称资产管理公司有一笔资产管理投资款进入了私人账户,认为该公司有诈骗嫌疑,让客户报案,并向资产管理公司讨回投资款。资产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也因此受到扰乱。
后来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多名客户的反馈,与张某使用的未实名登记号码取得了联系。此时,张某谎称自己是公司的客户,要求公司退回并不存在的78万股股权款(每股3.8元,合计300万元),如若不给,则会继续实施威胁。
由于当时正好临近资产管理公司邀请一位业内顶尖学者参加某场重要会议,公司担心此事闹大,会给公司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负责人决定同意给予张某现金150万元,息事宁人。
一次代打卡暴露行迹和身份
在资产管理公司对此事做决断时,公司内部也在对客户信息泄密一事调查。就在公司准备付钱时,极具嫌疑的已离职信息技术部员工张某浮出了水面。
公司怀疑张某是有原因的。尽管公司内有资格获取客户资料的人不止张某一个,但普通的客户资料上是没有一一对应的联系方式的。想要知道相应客户的联系电话,就必须看到合同,而相关合同则放在公司财务室保管。因此,这名泄密者必然进入过财务室。
经公司财务室工作人员回忆,他曾在2018年11月时将自己的公司门禁卡暂寄于张某处,请他代为打卡。所以张某当时是有条件进入财务室,并接触到客户合同、得到客户联系信息的。得知张某的重大嫌疑后,公司负责人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IT法务狼狈为奸窃取资料
警方经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单位的联系信息进行分析,也认为张某有作案嫌疑。2019年4月16日晚,在张某的居住地,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7年7月进入该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在公司信息技术部门任职,负责日常电脑维护,数据更新以及日常采购。2018年9月开始,因为与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发生矛盾,张某与公司原法务吕某(在逃)合谋,利用工作之便,偷偷拍摄放置于公司财务室的客户资料,并非法获取了电脑中存储的客户资料。
2019年1月,张某辞职后,因与该公司产生劳动合同纠纷,打了一场劳务仲裁官司,尽管打赢了官司还拿到12万元的赔偿款,但张某一直耿耿于怀,总想想法子“搞垮”老东家。
经过策划后,张某伙同吕某购买了变声器、未实名登记手机SIM卡三张,采用连接变声器的方式,拨打资产管理公司客户的电话,并散播谣言,蛊惑客户们报案、讨钱,以方便他们浑水摸鱼从中捞好处。
张某落网,案情水落石出。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公私钱财,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他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敲诈勒索罪,是犯罪未遂,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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