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治随笔

■并非闲话

“破冰”未有“终结时”

本文字数:1504

  □张桂辉

近日,一则来自中国新闻网的消息说,2018年福建省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582起,其中包括“9·3”涉菲跨国制毒案和“6·01”特大海上走私毒品案等案件,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664名,打掉制贩毒团伙223个,缴获一大批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据悉,近年来,福建全面加强禁毒各项措施,毒情形势整体可控,持续向好。但受国内外多重不良因素交织影响仍不容乐观。

由此想起5月里在央视八套热播的、以中国特大缉毒案件——雷霆扫毒“12.29专项行动”为原型的真实大案国情剧——《破冰行动》。该剧既有对缉毒警察的真诚致敬,也有对复杂人性的深入探讨,还有对毒品危害的深刻展现,让观众在欣赏之余,留下诸多思考与感慨。我思考的结论是:电视剧《破冰行动》“剧终”了,现实版“破冰行动”没有“终结时”。

冰毒(甲基苯丙胺),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有很强的刺激作用,不但毒性烈,而且成瘾性、依赖性强。1919年,日本科学家首次合成了甲基苯丙胺,并在二战期间作为抗疲劳剂,在士兵中广为使用。战后,日本大量抛售库存冰毒,造成了世界上第一次冰毒大流行。至于鸦片,历史更早。公元1557年,葡萄牙人开始以澳门为据点,向中国输入鸦片,严重败坏了社会风尚,摧残了人民的身心健康。1839年3月,林则徐奉道光皇帝之命,前往广东禁烟。英国人对此耿耿于怀,默默筹划,公然挑起鸦片战争……

从林则徐虎门销烟算起,中国的禁毒斗争,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然而,毒品之害,至今未绝。究其因缘,主要有三:

其一,吸毒幻觉大——有市场。毒品是一种迷幻剂,使用之后会产生幻觉,都说,“饭后一支烟,快乐似神仙。”与香烟不同,其“快乐”远比吸烟大得多。据悉,毒品的摄入,会刺激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吸毒者吸食之后,会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精神活跃阶段。这时,便容易出现幻视、幻听、精神分裂等状况。而这种幻觉,既是非常典型的特征,也是难以抵挡的毒瘾。《破冰行动》中的林水伯,原是东山中学一名优秀语文教师,因为儿子吸毒成瘾,为了帮助儿子戒毒,自以为戒毒不难的他,选择了尝试吸毒。结果把自己“给套进去”,以致欲罢不能,最后沦为靠捡垃圾为生的流浪者。

其二,贩毒来钱快——有暴利。“有钱能使鬼推磨”。近年来,不单成年人,就连少数青少年也加入贩毒行列。南京铁路公安处新近破获一起人体贩毒案,四名人体贩毒少年落网。有毒贩直言,在滇缅边境线上,人体贩毒已成“产业链”。通过网络招募、熟人介绍,不少来自贫困地区、学历不高的年轻人参与其中。一个人体毒贩者,吞下五六十颗毒丸,受苦一两天,能挣上万元。至于隐藏幕后的毒贩,则可以从中赚到6万!正因来钱快,有的妇女也跃跃欲试。《检察日报》日前披露,2004年至2018年期间,周某曾多次因吸毒、贩毒受到处理,但每次都因“怀孕不宜收监”。原来,周某塞抱枕装怀孕,达到“借孕避刑”之目的。

其三,护毒回报高——有诱惑。《破冰行动》中的“禁毒英雄”、东山市公安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马云波,以及刑侦大队大队长陈光荣、东山市市长陈文泽,都是在塔寨村主任、大毒枭林耀东金钱诱惑下,心甘情愿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陈光荣被林耀东手下乱棍打死,由“光荣”变“耻辱”;陈文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马云波虽设法控制了林耀东,但功不抵罪,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这些“保护伞”,都没好下场。然因诱惑大,必有后来“伞”。

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林耀东等被判处死刑了,“林耀西”等又会铤而走险;旧的“冰”已然“破”了,新的“冰”又会“冒”出来。由此推论,“破冰行动”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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