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对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作了部署。“三项制度”将结合“推动法治上海建设,使法治成为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标志”的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根据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登录“上海司法行政”网站,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首次录入工作。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需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智慧执法监督。按照国家要求,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本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逐步形成集数据储存、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促进数据共享互通,加强关联分析,深化应用,精准问题研判,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执法能级,实现智慧执法监督,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通知透露,将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视为基础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免于参加本市基础法律知识考试。
通知还以附件形式发布了《关于本市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坚持“合法、客观、规范”的原则,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单位应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行政许可后的检查;实施行政强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国家和本市规定以及行政执法单位认为应全程音像记录的其他现场(场所)等行政执法现场(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毁损、删除、修改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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