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邵阳
本报讯 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首次运用新型庭审方式,办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值得注意的是,新型庭审方式中,提倡法官适当公开心证。庭审采用了书状先行、争点整理、心证公开等新方式,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庭审程序,并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作出了判决。
该案是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公司认为,被告在其百家号中发表的三篇文章,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商业信誉,要求被告删除文章、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在本案采用的新型庭审方式中,由于庭前已经过书面举证、质证,法官已经可以归纳出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庭审中,法庭围绕涉案文章内容是否符合客观事实、有无虚构捏造情况,是否使用了侮辱、诽谤他人的表述,是否造成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调查,并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不再人为割裂事实调查与辩论程序。
心证是指法官对案件审查后形成的内心确信,直接影响着案件最终的裁判结果。传统庭审方式中,有些法官虽也会适当公开心证,但多数情况下法官并不倾向于将心证告知当事人。
新型庭审方式中,提倡法官适当公开心证,这一方面让当事人了解法官心证情况,有助于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发表意见,把握好庭审中影响法官心证的机会,帮助法官作出合理裁判;另一方面,心证公开有利于当事人合理预期案件走向,具有一定的促进调解的效果。
本案庭审中,法官在适当心证公开后,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合议庭休庭评议并当庭作出判决:因原告并未能举证证明涉案文章内容失实、被告存在侮辱诽谤的故意且造成了原告名誉权受损的事实和后果,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悉,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庭审制度改革的要求,杨浦法院与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积极探索新型庭审方式改革,并选择部分复杂案件进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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