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中国

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

本文字数:596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昨天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鼓励和支持实施机构对符合政策和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降低民营企业债务风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的《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今年我国加大力度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将市场化债转股资管产品列入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允许投资的白名单;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使用;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交易等。

工作要点明确,鼓励对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对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进一步提高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定价市场化水平,强化公司治理和社会资本权益保护。

根据工作要点,要综合运用各类降杠杆措施,包括推进企业战略重组与结构调整,加快“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完善破产退出相关保障机制,依法解决企业拖欠职工薪金社保费以及欠税、破产案件受理后相关部门保全措施解除等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工作要点强调,要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负债融资约束,充实国有企业资本,及时处置企业债务风险。同时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建立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评估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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