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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长三角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联合整治

江浙沪皖签署“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将联手开展11项行动

本文字数:1152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8月5日至7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徽召开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会上,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聚焦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网络餐饮服务净网”、“放心消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等11项重要行动。

据悉,三省一市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抓住一体化新机遇,把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作为履行市场职能、践行初心使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主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在深化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合作上,满足长三角地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群众消费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三省一市将联动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建立区域食品安全共商制度。探索建立长三角食品质量检验结果互认机制、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共享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联合会商预警及处置机制。同时,共同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实现消费者集中查询,建立长三角地区缺陷产品联合召回制度。

三省一市将共同建设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创建“放心消费电商平台”。指导淘宝、天猫、携程、网易、苏宁易购等一批长三角地区电商平台开展“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创建,积极落实先付制度,到2022年合计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100亿元以上。

携手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数据共享开放和快速核查机制,强化网络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开展长三角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联合整治。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总结近年来在“网购大家评”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网络餐饮监管现状及发展趋势,制定的具有推广性、执行性的行动任务。包括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数据共享开放和快速核查机制。鼓励第三方平台采集应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指导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格,建立主体信息档案,及时核实更新。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在一家平台发现的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其他平台实施同清同查;对发现的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决予以治理。2022年长三角区域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公示率达到100%。此外,还将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对接,共同推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增加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数量,并在平台订餐主页面提供视频链接,让消费者可以实时查看订餐单位厨房加工情况,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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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 开展长三角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联合整治 2019-08-07 2 2019年08月07日 星期三